管理人印章制度管理办法

管理人印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开时间:2021-11-16 公 开 人:成都佰集鑫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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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佰集鑫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印章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成都佰集鑫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集鑫公司”)破产清算过程中相关证照和印章使用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保障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人的工作顺利开展,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破产清算相关法律规定,对相关的证照和印章的管理和使用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证照包括:佰集鑫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若有)、税务机关登记正副本(若有)、开户许可证等。

印章包括:佰集鑫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印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佰集鑫公司管理人公章、财务专用章、管理人负责人名章等。

第二条 证照及印章统一由管理人专人保管,证照及印章使用应登记造册。

第三条 须使用佰集鑫公司证照的,由相关工作人员填写《证照使用登记表》,一般性文书直接由管理人负责人签字审批;重大事项,须经管理人集体研究审核。

《证照使用登记表》的内容包括:使用证照名称、使用日期、使用目的、使用人、管理人负责人签批意见。经管理人集体研究审核的,备注集体意见。

第四条 管理人印章启用后,佰集鑫公司印章原则上不再使用,特殊情况需使用的进行说明。

第五条 须签盖管理人印章的,由相关工作人员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一般性文书直接由管理人负责人签字审批;重大事项,须经管理人集体研究审核。

《印章使用登记表》的内容包括:用印名称、用印日期、用印内容、用印份数、用印人、管理人负责人签批意见。经管理人集体研究审核的,备注集体意见。

第六条 加盖印章应注意落款单位与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当,图形清晰。多页的文件除在落款处盖章外,还必须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文件的所有页边。

第七条 管理印章的人员必须留存用印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以供查对和档案管理。

第八条 已盖公章的文件若不能使用,必须交回印章保管人员销毁并登记。

第九条 印章保管人员核查印章使用情况与《印章使用登记表》一致,核对用印文件与存档文件一致,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十条 本办法由管理人制定后即生效,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成都佰集鑫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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