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竞争性遴选重整投资人活动之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延期的公告

关于第二次竞争性遴选重整投资人活动之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延期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20 公 开 人:杨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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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竞争性遴选重整投资人活动之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延期的公告

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及全体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

2021年10月26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澳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3月17日指定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为澳泰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2024年10月9日,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关于竞争性遴选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正式启动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后因第一次竞争性遴选活动无法确定澳泰公司的重整对价和重整投资人,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以人民币10.58亿元作为底价进行第二次竞争性遴选活动。桐乡市星瀚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金富琳进出口有限公司均已于2024年12月31日前按照遴选公告的报名要求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投资人报名意向表》等相关报名材料,并已支付了尽调保证金500万元,尽调工作正式展开。

按照第二次竞争性遴选公告要求,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2月18日16﹕00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文件。但桐乡市星瀚建设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向管理人提交《关于延长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期限的申请函》,表示其存在充分意愿参与第二次澳泰公司重整投资人竞争性遴选活动,但因在尽调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影响投资人是否作出投资决策的关键事项:澳泰公司A区五期地块排涝渠、绿地率、消防及供电问题,该问题如无法解决将直接导致A5无法竣备,进而无法对普通债权人进行实物清偿,导致重整计划无法执行,同时也影响意向投资人所缴交保证金的资金安全,申请延长投资人招募期限30天,以便于其在该期限内与管理人一同与政府协调解决该关键事项,同时希望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协助澳泰公司解决前述事项;

福建金富琳进出口有限公司亦于2025年2月18日向管理人提交了《关于申请延长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期限的申请报告》,表示其在尽调澳泰公司项目时发现:1、A4区游泳池改建为蓄水池可能影响A5区竣工验收;2、A5区的排涝渠影响到绿地率将导致A5无法竣工验收;3、因信用信息系统更新滞后的原因,澳泰公司可能面临在重整后一定时期内仍存在该记录,影响向金融机构正常融资及顺利开展经营活动的风险;4、A5区消防存在问题;5、A5区项目的竣工验收问题,导致无法确定时间办理不动产权证给债权人,会存在违约风险。故,申请延长投资人招募期限30天,以便于其拥有充裕时间同管理人、法院等各方协调解决相关事项。

鉴于澳泰公司的重整状况较为复杂,金港名都A区五期能否顺利竣备将会对后续的债权清偿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重整计划的顺利执行,而桐乡市星瀚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金富琳进出口有限公司的延期申请符合澳泰公司第二次竞争性遴选公告第五条第(四)项及竞争性遴选的须知文件之《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故管理人根据前述公告等文件决定将本次竞争性遴选活动中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期限顺延20天,即延期至2025年3月10日。

 

特此公告

                       

福建省澳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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