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清单公示

职工债权清单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5 公 开 人:四川宜宾长茂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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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宜宾长茂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清单公示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四川宜宾长茂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茂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4月6日依法作出(2022)川150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茂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4月18日作出(2022)川1502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担任长茂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1月5日公示了四川宜宾长茂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债权,部分职工在异议期内,向管理人提出异议请求并提交了相关凭证,经管理人审核后予以采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5年7月20日止。

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7月20日前向管理人提出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按期提出异议则视为对公示金额的确认。

特此公示

 

四川宜宾长茂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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