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创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创捷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5 公 开 人:深圳市创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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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深圳市创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捷科技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711日指定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创捷科技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依法推进破产工作,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之规定,拟采取摇珠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创捷科技公司名下资产进行评估,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深圳市创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9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774505,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九路与泰然六路交汇处红松大厦A5D02,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如无特别说明,以下币种单位均为人民币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黄育存,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与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建筑工程施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医疗器械(二类、三类)的销售。

二、评估对象及内容

评估对象为创捷科技公司名下的全部资产,目前初步调查其主要资产为应收账款、办公用品设备、车辆、对外股权投资、知识产权

、评估费用及支付

评估费用按照广东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粤价〔2010142号规定的评估费率标准,取清算评估值与最终处置成交价(拍卖成交价、协议转让价)孰低计算确定评估费。如最终未处置或未成交,则根据国家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粤价〔2010142)收费不足2,000.00元的按照2,000.00元计算。

另,如因本案转入重整程序(包含关联企业合并重整/协调审理重整),而需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的,该费用不超过3万元。

其他特殊情形:如出现关联企业合并破产/协调审理的特殊情形,评估机构需对关联企业名下的全部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合并破产/协调审理的关联企业总资产评估报告。前述情形下,评估费用以关联企业合并/协调审理后的总资产计算评估费用,按照广东省资产评估(法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粤价〔2010142号规定的评估费率标准,取清算总资产评估值与最终处置成交价(拍卖成交价、协议转让价)孰低计算确定评估费。如最终未处置或未成交,则根据国家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粤价〔2010142收费不足2,000.00元的按照2,000.00元计算。关联企业之间互相持有的股权、债权,不计入收取评估费范围。

评估费包括评估公司为执行评估业务在深圳市内发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以及资产评估报告正本的工本费用。评估公司对债务人位于深圳市外的被评估财产进行评估而产生的合理差旅费用,由管理人报法院批准后实报实销。前述评估费用列入破产费用,在执行分配方案时支付。(注意:如最终资产未处置或未成交,则存在不能支付全部或部分评估费用的风险评估机构需对该情况下的评估费用如何收取作出相应方案。)

、报名条件

1. 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深圳市,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

2. 评估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至少曾为三宗深圳地区受理的破产案件提供过评估服务(提供相关案件的委托合同或者评估报告作为证据)具有担任破产案件独立评估工作的经验

3. 已编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评估机构名册

4. 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如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行业协会处分、监管机构出具警示函等)

5. 创捷科技公司及其股东、关联企业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6. 如因案件实际情况而需调整评估基准日,申报机构同意不再另行增加评估费用;

7. 申报机构可在管理人签订委托评估协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评估费用。

8. 评估机构需对资产评估价值作出真实、客观、合理的评估结论,如因资产评估价值偏离成交价30%以上、评估报告存在错漏或过分拖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等而导致本案程序拖延、对案件效果产生不良影响的,管理人有权在前述说明的评估费收费标准基础上调减30%左右的评估费。如产生争议,管理人拥有最终决定权。评估机构接受委托的,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条约定。

9. 如需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的,申报机构应在收集齐全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评估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要求退还已支付的评估费用。

10. 委托协议的具体内容需待管理人与选定评估机构根据项目情况进一步协商。无论任何情况,如果双方无法最终签署委托协议的,则管理人有权终止协商,并另行选定评估机构,且无需向在先选定的评估机构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及无需向其赔偿损失(如有)。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于202412824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参与选聘。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机构选定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于20241210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一家中签的评估机构、一家备选的评估机构。请报名的单位在中签后,向管理人提交申请资料。若无机构报名,则由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在《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评估机构名册》中直接摇珠选定一家评估机构以及一家备选机构。

管理人或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将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最后被选定的服务机构,向深圳中院报备。未被选聘者不再另行通知,亦不退还其所递交的材料。

管理人联系律师18473923122;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1410.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许世妙,0755-82529804

六、材料提交

中签后的评估机构应在三日内向管理人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破产案件评估经验证明材料、拟派人员配置及资质证书、承诺函、报价函(包括报价、报价是否可协商及最大折扣比例)。

七、其他事项

1.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对未被选定的机构不另行通知;

2. 被选定机构应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资产评估委托协议

3.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撤回本公告的权利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4. 管理人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创捷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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