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通知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4-03-19 公 开 人:廊坊亿丰伟业环保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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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公告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112日做出(2022)冀10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廊坊亿丰伟业环保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藏新亿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安徽省皖丰新型环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省晟丰环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石家庄市毓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三河市广丰源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亳州市亿丰亳达环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邯郸市昀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五家渠美疆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河北百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阜城县亿丰崇佳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江西美凯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袋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三河全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河市桑诺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三河市国清达瑞电子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三河达祥科技有限公司、三河市仕名建材有限公司、三河春泰久平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十九家公司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1月26日指定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十九家公司的管理人。针对上述十九家公司的财产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截止日为2024年5月8日

上述十九家公司债权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8日止,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裕华路109号万和公馆底商三层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065000,联系人:胡古18613883737、杜佳欢18230069686,联系邮箱yfwy202305@163.com)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逾期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十九家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上述十九家公司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附件

亿丰等十九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债权申报通知.pdf 下载
附件1-债权申报指引.pdf 下载
附件2-债权申报材料范本.pdf 下载
5.3合并破产债权申报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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