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江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15 公 开 人:江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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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08-1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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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县人民法院根据曹宏丰、蒋兴山、罗韶明的申请,于 2024 年 7 4 日裁定受理江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4 年 7 月 10 日指定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担任江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 2024 年 8 月 16 日前,向江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上饶市信州区凤凰中大道星河国际一号楼 6 层;联系人:邵元武 ,联系电话18279329227 ;管愈煜,联系电话15779356716)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江西格薪源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鄱阳县人民法院定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在鄱阳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当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鄱阳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审理本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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