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石狮市胜开服饰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石狮市胜开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公告

宣告石狮市胜开服饰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石狮市胜开服饰有限公司破产程序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30 公 开 人:石狮市胜开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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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闽0547

 

石狮市古县渡服饰有限公司申请,石狮市人民法院作出(2023)闽05817963号《决定书》,以石狮市胜开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开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决定将胜开公司移送本院进行破产审查。2024725日,本院裁定受理胜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经随机摇号指定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担任胜开公司管理人

经查明,20241031日,本院作出(2024)闽054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债权人对胜开公司的债权总额157328.21元,债权性质均为普通债权2025430日,本院作出(2024)闽0547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补充确认债权人对胜开公司的债权350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劣后清偿)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管理人未能接管债务人的账册、证照、印章等相关资料,管理人履职过程中已产生刻制管理人印章费270元、快递费用422元、档案保管费2100元,以及预计因后续工商注销、税务注销等事宜产生的破产费用约500;此外,管理人已于20241115日代表胜开公司向股东提起追收出资诉讼的立案,该案一审判决曾捡华、郑臣强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胜开公司相应出资款及资金占用损失。经管理人调查,胜开公司名下可供分配财产为零元不具有资产可供清偿前述已依法确认的债权,也无法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630日裁定宣告胜开公司破产并终结胜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在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应继续履行职务,处理后续遗留事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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