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润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 申报债权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大连润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 申报债权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09 公 开 人:大连润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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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润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

申报债权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4)申智破字1

大连润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4521,经威根(上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0211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大连润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620日,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02114号民事决定书,指定辽宁申智律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联合体为管理人。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9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912日上午9时,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第 19法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3、本次债权申报暂不接受现场申报,请债权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在申报前请详细阅读附件内容。债权申报时,应同时上传《债权申报表》扫描盖章签字PDF版本和Word版本。

4、逾期申报的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5、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6、大连润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大连润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7、管理人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河二街五号大连深蓝国际九层04-1单元(辽宁申智律师事务所)邮编:116000。联系人:刘路路、曹铮。联系电话: 1884282937013500748171

特此公告

 

                       大连润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731


附件

附件六 债权人银行账户信息.docx 下载
附件八 债权申报真实性承诺书.docx 下载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模板.docx 下载
附件二 债权申报登记表.docx 下载
附件七 虚假申报债权法律风险提示.docx 下载
附件五 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docx 下载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模板.docx 下载
附件一 破产债权申报须知.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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