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及注意事项

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及注意事项

公开时间:2025-05-23 公 开 人:湖南银联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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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6-09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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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天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债权人

湖南新天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5月23日发布的《湖南新天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6月9日下午14时30分召开。

现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5年6月9日下午14时30分。

二、会议方式:债权人通过“腾讯会议”网络视频参加会议。

三、会议议程

第一项:由本案合议庭介绍本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法律规定和本案立案、审理情况;

第二项:听取并审议《管理人阶段性工作报告》;

第三项:听取管理人《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并由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第四项:审议《采取非现场方式表决方案》,并进行表决;

第五项:审议《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并进行表决;

第六项:审议《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并进行表决;

第七项:审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进行表决;

第八项:审议《管理人报酬方案》。

四、会议注意事项

1.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2.请各位债权人自行准备用于参会的智能手机或电脑,并下载安装好“腾讯会议”。管理人将在正式会议前2-3天,组织债权人召开预备会议,以便债权人调试设备和熟悉“腾讯会议”程序功能。请债权人协助配合,及时参与。

3.参会人员应自行确保参会设备处于良好的网络环境。

4.会议过程中,请遵守法庭宣布的会议纪律。参会债权人如有问题与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出。

5.本次会议采取填写选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意见分为“同意”和“不同意”两项。不表决或逾期不回复表决意见,视为表决同意

 

              湖南新天贸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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