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潮流水上乐园建造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二)

广州番禺潮流水上乐园建造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二)

公开时间:2025-04-28 公 开 人:广州番禺潮流水上乐园建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82次
  • 打印

广州番禺潮流水上乐园建造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5建造破管字第11

广州番禺潮流水上乐园建造有限公司职工债权人:

2024512日,广东省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1破申25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温志成对广州番禺潮流水上乐园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流建造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4524日,广州中院出具(2024)粤01159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番禺潮流水上乐园建造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121日,管理人潮流建造公司职工债权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525日止。公示期内,管理人收到申报人对管理人未公示确认其自身的职工债权提出异议。经管理人就申报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债权申报文件及相关证据材料复核后,认为现有证据材料不足以认定申报人对潮流建造公司享有职工债权,管理人就其职工债权性质不予认可,并进行公示如下:

序号

债权人名称

申报金额(元)

公示结果

1. 

傅新军

366,085.29

不予确认

2. 

邱丽华

228,796.7

不予确认

3. 

温志铭

296,538.90

不予确认

4. 

许扬先

267,130.00

不予确认

5. 

贾海英

158,095.08

不予确认

6. 

温瑞巧

99,231.84

不予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职工如对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管理人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后仍不服职工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异议职工后续就职工债权确认提起仲裁或诉讼程序的,请及时向管理人告知立案受理情况,管理人将对相关债权金额在破产分配时予以预留。

管理人联系方式:徐律师,020-28261784,邮箱xujialin@zhonglun.com

特此公示。

广州番禺潮流水上乐园建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428


附件

广州番禺潮流水上乐园建造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二)-20250428.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