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巴中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30 公 开 人:巴中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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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中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

 

 

各位债权人:

巴中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和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4年5月23日上午10:00以线上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参加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现管理人将正和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出席情况及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情况

截止2024年5月23日10时,应出席债权人为120户,实际出席46户,应出席会议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总额为364821854.44元,实际出席会议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总金额为183182918.51元,实际出席会议债权人所代表的债权总额占应出席会议债权人所代表债权总额的50.21%。

2024年5月23日10时后,签到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总共为62户。

二、会议的表决结果统计

(一)正和公司财产管理方案(修正案)

同意《财产管理方案(修正案)》的债权人有37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50%以上,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88200360.1元,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1.59%。

(二)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同意《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债权人有35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50%以上,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87351318.31元,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1.35%

(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同意《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债权人有34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数50%以上,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87205072.57元,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1.31%

(四)《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

同意《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的债权人有41户,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50%以上,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196023506.15元,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53.73%

三、债权人会议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正和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会议表决通过了《债权人会议议事与表决规则》《巴中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财产的管理方案(修正案)》《巴中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巴中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特此公告

 

巴中市正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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