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公示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3小时前 公 开 人:呼图壁县鲁新糠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新疆联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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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呼图壁县鲁新糠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6)新2323破4号

呼图壁县鲁新糠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全体职工:

呼图壁县鲁新糠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呼图壁县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4日作出(2026)新232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呼图壁县鲁新糠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4月20日作出(2026)新2323破4号决定书,指定新疆联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因债务人相关人员拒不配合,管理人未能接管到职工名册、劳动合同、工资表等任何资料。管理人此前于2026年6月8日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网发布了《职工债权登记公告》,登记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23日。

为依法履行职工债权调查职责,管理人在上述登记期间,同步向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呼图壁县税务局、昌吉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呼图壁管理部、呼图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呼图壁县劳动监察大队等机构进行了现场调查。经上述部门逐一反馈,均未查询到债务人存在欠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经济补偿金、住房公积金等职工债权的记录(相关调查材料已备置于管理人处,供查阅)。

鉴于管理人已穷尽调查手段,且外部调查结果明确职工债权为“零”,管理人现决定:

一、提前终止职工债权登记

原定于2026年6月23日截止的职工债权登记,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提前终止。

二、公示职工债权核查结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认定:呼图壁县鲁新糠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目前无职工债权。

三、公示期及异议方式

本次公示期为 15日,自2026年6月13日起至2026年6月27日止。

职工对上述认定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提交管理人处(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欠条、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地址:新疆昌吉市建国西路聚龙城大厦1402室,联系人:翁欢律师,电话:15199699881。

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认可本公示结果

特此公示。

呼图壁县鲁新糠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6年6月13日

附件

职工债权公示—鲁新糠醛公司 2026-06-13 01.10.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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