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细则(一)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细则(一)

公开时间:2026-01-23 公 开 人:苏州蔚利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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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蔚利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细则(一)

苏州蔚利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根据苏州蔚利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设定的分配规则,制定本财产分配方案实施细则,在法院裁定确认《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管理人将根据本实施细则进行财产分配。请各债权人仔细审核本财产分配方案实施细则中的各项数字金额,如有异议,请于20260202日前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将进行复核,逾期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一、分配原则

本次分配遵循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进行分配。

二、分配方式

以货币形式进行分配,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实施转账支付。分配方案通过后,管理人通过其他途径另行取得可分配资金的,一同计入可分配破产财产并按照分配方案设定的规则实施分配不再另行表决。

三、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情况

1、经昆山市人民法院(2024)苏0583150号之一裁定确认的118家债权人的债权60,162,941.22,其中:

1)职工债权70人,金额1,807,330.41元;

2)社保债权1家,金额36,012.10元;

3)普通债权48家,金额57,917,140.22元(含1家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未受偿的部分1,101,456.51元)

2、债权核查期的债权15,951,972.14元,其中:

1)深圳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金额1,516,976.70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认定债权金额1,459,903.33元,性质为普通债权,因债权异议经上海仲裁委员会(2024)沪仲案字第2686号裁决确认债权金额为1,509,903.33元,性质为普通债权。

2)东莞市威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补充申报债权金额291,483.58元,管理人根据其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合同、物流信息、转账记录,依法审查认定债权金额290,832.81元,性质为普通债权。

3)国牧花田牧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补充申报债权金额115000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认定债权金额110,191.78元,性质为普通债权;郑海鹏补充申报债权金额1,300,000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认定债权金额0.00元;因债权异议经昆山市人民法院(2025)苏0583民初6956号判决国牧花田牧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享有债权1,120,000元,性质为普通债权。

4)河南壮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补充申报债权金额4,452,000元,管理人根据其提交的销售合同、技术协议书、对账单、转账凭证,依法审查认定债权金额3,031,236元,性质为普通债权。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债权10,000,000元,管理人根据其提交的民事判决书、最高额保证合同、个人融资易额度及支用借款合同,依法审查认定债权金额10,000,000,性质为普通债权。

尚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后续因债权异议、补充申报等情况,参与分配的债权可能发生调整,最终参与分配的债权以昆山市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无异议债权表为准。

四、本次分配破产财产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

退未执行的执行款

18,372.00

2024)苏05831680

2

银行存款

11,538.17

 

3

利息

487.45

 

4

应收款

342,000.00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雄安综合能源科技分公司

5

昆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项目

421,500.00

 

6

留抵税

108,790.94

 

 

合计

902,688.56

 

五、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符合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的债务将认定为共益债务。

(一)破产费用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

破产案件受理费

4,130.36

 

2

快递费

4,409.00

 

3

会议资料费

2,200.00

 

4

诉讼费

93,800.00

2025)苏0583民初34127

5

刻章费

360.00

 

6

印花税

229.37

 

7

预留费用

2,000.00

 

 

小计

107,128.73

 

8

管理人报酬

103,280.00

 

 

合计

210,408.73

 

说明:

1、破产案件受理费。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蔚利昆公司破产财产总额1,766,170.56元(其中:第一期财产863,482.00、第二期财产902,688.56元),依上述规定,应交纳案件受理费:10,347.77元(第一期已计提6,217.41元),本次应补收4,130.36元。

2、管理人报酬。管理人报酬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的规定,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分段计算收取: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按12%确定;超过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10%确定;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8%确定;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6%确定;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3%确定。管理人报酬收取时间为破产财产最后分配之前一次性收取。

本案管理人报酬计费基数:最终可供清偿财产总额=财产总额-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清偿-已发生破产费用

=1766170.56-402458.49-300282.35-107128.73=956300.99

管理人报酬=956300.99*12%=114756.12

鉴于本案职工清偿率较低,管理人自愿放弃部分报酬,最终以103,280元收取管理人报酬。

六、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一)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为破产费用。《企业破产法》第42条规定因管理人或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等为共益债务。《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破产费用、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财产依照职工债权、税款社保债权、普通破产债权的先后顺序受偿。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分配

截至2026117日,本期分配的破产费用为210,408.73元。

(三)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可供分配财产金额为692,279.83元【902,688.56-210,408.73】,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第一顺序

清偿职工债权。职工债权认定金额1,807,330.41,清偿金额692,279.83元,清偿率38.30%

2、第二顺序

清偿社保债权。社保债权认定金额36,012.10元,清偿金额0元,清偿率0%

3、第三顺序

清偿普通债权。普通债权认定金额57,917,140.22元(含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未受偿的部分1,101,456.51)、已审查认定尚在核查期的债权15,951,972.14元,清偿金额0元,清偿率0%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七、破产财产分配实施方法

1、本方案实施的前提是:债权人会议通过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后,由管理人将该方案提请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2、本次分配采用货币方式进行分配,由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的银行账号,实施转账支付。若债权人变更账户的,须应于分配方案实施前3日内书面通知管理人。若债权人提供账户错误或账户变更未及时书面通知管理人而导致的损失,由该债权人自负。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未受领的分配额,管理人将予以提存,债权人自最后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仍不领取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提存的分配额分配给其他债权人。在上述期限内不提供或提供错误的账户信息,导致无法收到管理人分配额的均视为不受领,不受领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

4、破产程序终结后如发现新的可供分配财产的,管理人将在扣除相关破产费用后按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规则进行补充分配,不再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二年内,如发现应当追回的财产或可供分配的其他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追加分配。

6、如最终分配的财产数量不足以支付分配费用的,不再进行分配,由人民法院将其上交国库或破产基金。

 

苏州蔚利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
117

 

 

附:苏州蔚利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分配表


苏州蔚利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分配表(单位:元)

序号

债权人名称

债权性质

债权额

清偿率

清偿额

1

伍林

职工债权

15,763.10

38.30%

6,037.90

2

张晨星

职工债权

20,609.28

38.30%

7,894.18

3

祝德全

职工债权

17,808.29

38.30%

6,821.29

4

梁超伟

职工债权

13,822.56

38.30%

5,294.59

5

刘新华

职工债权

24,476.63

38.30%

9,375.53

6

王娇

职工债权

27,098.46

38.30%

10,379.79

7

陈希付

职工债权

16,795.78

38.30%

6,433.46

8

陈云

职工债权

16,728.64

38.30%

6,407.74

9

谢胜涛

职工债权

18,646.16

38.30%

7,142.23

10

杨彦丽

职工债权

13,957.95

38.30%

5,346.45

11

陈会霞

职工债权

21,689.50

38.30%

8,307.95

12

吴萃萃

职工债权

22,643.17

38.30%

8,673.24

13

钟代兵

职工债权

16,234.20

38.30%

6,218.35

14

李成霖

职工债权

13,895.12

38.30%

5,322.39

15

曾勇

职工债权

10,374.90

38.30%

3,974.00

16

杨环

职工债权

52,653.38

38.30%

20,168.35

17

刘新圆

职工债权

25,981.67

38.30%

9,952.02

18

寇康

职工债权

18,575.62

38.30%

7,115.21

19

戴加荣

职工债权

23,946.14

38.30%

9,172.33

20

郑照锋

职工债权

28,309.35

38.30%

10,843.61

21

黄龙

职工债权

47,806.52

38.30%

18,311.81

22

杨展权

职工债权

36,530.66

38.30%

13,992.70

23

杨晓

职工债权

18,086.55

38.30%

6,927.87

24

任太方

职工债权

20,988.93

38.30%

8,039.60

25

龙明慧

职工债权

24,645.29

38.30%

9,440.13

26

郑蕊

职工债权

21,803.86

38.30%

8,351.75

27

李耀

职工债权

20,328.63

38.30%

7,786.68

28

孙豪杰

职工债权

21,968.89

38.30%

8,414.96

29

李根

职工债权

28,396.76

38.30%

10,877.09

30

古京

职工债权

25,475.21

38.30%

9,758.02

31

潘建明

职工债权

41,740.83

38.30%

15,988.41

32

谭茹芸

职工债权

22,305.57

38.30%

8,543.93

33

李小刚

职工债权

60,637.89

38.30%

23,226.74

34

吴敏

职工债权

24,153.68

38.30%

9,251.83

35

杨旦旦

职工债权

31,621.41

38.30%

12,112.26

36

刘庆

职工债权

32,578.98

38.30%

12,479.05

37

韩永生

职工债权

14,038.37

38.30%

5,377.26

38

黄亚东

职工债权

21,120.56

38.30%

8,090.02

39

刘磊

职工债权

10,611.64

38.30%

4,064.68

40

赵翠玲

职工债权

75,933.80

38.30%

29,085.68

41

王顺

职工债权

4,613.99

38.30%

1,767.34

42

周黎明

职工债权

60,085.86

38.30%

23,015.29

43

郭丽丽

职工债权

32,991.86

38.30%

12,637.20

44

王佳乐

职工债权

31,465.98

38.30%

12,052.73

45

周建伟

职工债权

6,923.77

38.30%

2,652.08

46

杨欢

职工债权

11,029.33

38.30%

4,224.67

47

王进

职工债权

91,005.65

38.30%

34,858.80

48

刘松亮

职工债权

5,385.09

38.30%

2,062.70

49

王楠

职工债权

98,781.81

38.30%

37,837.38

50

李银磊

职工债权

9,924.13

38.30%

3,801.34

51

罗亚

职工债权

360.00

38.30%

137.89

52

陈旭

职工债权

35,780.29

38.30%

13,705.28

53

夏志青

职工债权

5,636.13

38.30%

2,158.86

54

征圣全

职工债权

29,837.79

38.30%

11,429.07

55

位辽

职工债权

22,637.19

38.30%

8,670.95

56

贾跃龙

职工债权

42,494.96

38.30%

16,277.27

57

尹章发

职工债权

41,097.62

38.30%

15,742.03

58

魏全朋

职工债权

1,164.63

38.30%

446.10

59

张海峰

职工债权

1,984.94

38.30%

760.31

60

王磊

职工债权

3,300.00

38.30%

1,264.03

61

耿莹

职工债权

340.00

38.30%

130.23

62

黄天

职工债权

340.00

38.30%

130.23

63

高杰

职工债权

2,378.96

38.30%

911.24

64

刘九菊

职工债权

14,557.41

38.30%

5,576.07

65

王然

职工债权

55,588.78

38.30%

21,292.73

66

严芳

职工债权

74,120.00

38.30%

28,390.92

67

居春华

职工债权

49,270.00

38.30%

18,872.38

68

罗秋红

职工债权

39,550.00

38.30%

15,149.23

69

李巧丽

职工债权

9,850.00

38.30%

3,772.94

70

杨紫桑

职工债权

4,050.31

38.30%

1,551.43

71

国家税务总局昆山市税务局

社保债权

36,012.10

0.00%

0.00

普通债权

874.16

0.00%

0.00

72

慧湿环境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696,343.00

0.00%

0.00

73

昆山宇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5,820.28

0.00%

0.00

74

广东环瑞测试设备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39,511.01

0.00%

0.00

75

苏州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3,013.56

0.00%

0.00

76

昆山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华先分公司

普通债权

2,483,863.00

0.00%

0.00

77

江苏东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7,027,666.72

0.00%

0.00

78

苏州富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86,452.00

0.00%

0.00

79

深圳市中天和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705,675.20

0.00%

0.00

80

东莞市骏誉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521,000.00

0.00%

0.00

81

江苏多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2,000.00

0.00%

0.00

82

东莞市昭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26,204.81

0.00%

0.00

83

江苏宝涵租赁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1,453,159.88

0.00%

0.00

84

苏州市欧雅都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0,286.00

0.00%

0.00

85

昆山聚众智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45,860.00

0.00%

0.00

86

缔壹电工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4,158.00

0.00%

0.00

87

昆山市振国广告部

普通债权

8,164.14

0.00%

0.00

88

昆山岚展塑胶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3,177.45

0.00%

0.00

8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普通债权

4,948,165.65

0.00%

0.00

90

浙江凌英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38,500.00

0.00%

0.00

91

东莞市倍泰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7,600.00

0.00%

0.00

92

昆山淼林五金劳保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6,899.00

0.00%

0.00

93

凌容新能源科技(南通)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58,570.88

0.00%

0.00

94

广州市方驰电子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344,400.00

0.00%

0.00

95

顾爱红

普通债权

2,376,666.67

0.00%

0.00

96

百诺众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00,501.48

0.00%

0.00

97

东莞市典名智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519,000.00

0.00%

0.00

98

北京瑞琦瑞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20,000.00

0.00%

0.00

99

深圳市新威尔电子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71,560.00

0.00%

0.00

100

瑞环(苏州)环境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7,500.00

0.00%

0.00

101

浙江锂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4,280.00

0.00%

0.00

102

邹盛喆

普通债权

237,772.38

0.00%

0.00

103

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455,000.00

0.00%

0.00

104

广州鼎新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498,000.00

0.00%

0.00

105

昆山市陆家镇人民政府

普通债权

4,957,367.00

0.00%

0.00

106

苏州全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3,350.00

0.00%

0.00

107

昆山鼎峰高端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323,408.00

0.00%

0.00

108

苏州冠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9,219.20

0.00%

0.00

109

昆山市博事杰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63,200.00

0.00%

0.00

110

昆山久恒木业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4,658.00

0.00%

0.00

111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72,041.07

0.00%

0.00

112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普通债权

8,776,943.04

0.00%

0.00

113

昆山市利群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8,909.80

0.00%

0.00

114

杭州科百特过滤器材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6,000.00

0.00%

0.00

115

苏州达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40,000.00

0.00%

0.00

116

苏州斯凯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31,110.00

0.00%

0.00

117

中盈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6,031,832.33

0.00%

0.00

118

仲利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101,456.51

0.00%

0.00

119

深圳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509,903.33

0.00%

0.00

120

东莞市威航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290,832.81

0.00%

0.00

121

国牧花田牧业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1,120,000.00

0.00%

0.00

122

河南壮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普通债权

3,031,236.00

0.00%

0.00

12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普通债权

10,000,000.00

0.00%

0.00

 

合计

75,712,454.87

692,27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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