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宣告破产

公告-宣告破产

公开时间:2025-01-24 公 开 人:广东盈泉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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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1802破1号

 

2021年12月30日,广东省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18破终1号民事裁定及(2021)18破2号民事裁定,指令本院受理吴复申、清远允升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对广东盈泉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一案。经查明,债务人广东盈泉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无异议债权总金额为673243973.12元,管理人调查及接管广东盈泉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银行存款共计15545.83元以及评估价值分别为46282元的无形资产、9029783元的动产、87133411元的不动产。本院认为,广东盈泉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管理人接管的财产总额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尚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在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后,无意向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已没有重整、和解的可能,依法应予宣告破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5年1月23日裁定宣告广东盈泉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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