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唐伟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职工债权公示

湖南唐伟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3-04-28 公 开 人:湖南唐伟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2306次
  • 打印

湖南唐伟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湖南唐伟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因湖南唐伟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唐伟龙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江新力、皮范甫、王向奇、冷恒宏申请,平江县人民法院(简称“平江法院”)进行破产清算审查。2021119日,平江法院作出(2021)湘062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唐伟龙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315日作出(2021)湘0626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林锋为负责人。后债务人向平江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和解申请,2023413日,平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21)湘0626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湖南唐伟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解。管理人在接受指定入场后及时开展了接管工作,依法对唐伟龙公司职工债权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第二款的规定,职工债权由管理人审查后列出清单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

现管理人将湖南唐伟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向全体债权人予以公示。本公示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唐伟龙管理人”微信公众号内予以发布,请各债权人仔细核对职工债权核查结果,若对管理人公示清单上记载的本人及其他职工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请于2023541800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提出异议,同时提交证明异议成立的相关证据材料及说明。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再次复核、答复。如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应当在15日内向平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职工债权清单》等载明的内容无异议。

书面异议材料请邮寄至: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大汉新城;

联系人:唐伟龙管理人;联系方式:17573043325

 

 

湖南唐伟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职工债权清单》

《职工债权清单》

 

单位:元

序号

职工债权人

职工债权总额

1 

黄伟元

77,017.15

2 

李乐军

112,333.45

3 

候佳利

46,000.00

4 

周勇

46,830.00

5 

魏岳文

11,178.00

6 

李晓翠

19,129.00

7 

王秧连

5,000.00

8 

李贵芝

2,000.00

9 

唐兵娇

1,000.00

10 

赵大良

7,800.00

11 

江聪玲

1,000.00

12 

戴资香

3,200.00

13 

白明阳

8,000.00

14 

陈哲

10,000.00

15 

刘雪梅

5,270.00

16 

胡杰

50,035.00

17 

谢晓红

3,125.00

18 

王红灯

2,650.00

19 

钟喜清

95,000.00

20 

戴耐开

23,754.00

合计20笔债权

530,321.6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