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债权登记公告

职工债权登记公告

公开时间:2020-12-23 公 开 人: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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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松陵铝合金结构一厂职工债权登记

公告

2020)松陵吕一破管字第7

 

沈阳松陵铝合金结构一厂职工: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于2020928日以(2020)辽0105破申20号裁定书,受理沈阳松陵铝合金结构一厂破产清算申请。于20201119日以(2020)辽010528号决定书指定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为沈阳松陵铝合金结构一厂管理人。

为保护债务人职工合法权益,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债务人存在拖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或者其他债权情况的职工,应于2021118日之前向管理人进行职工债权登记及申报。

 

一、职工债权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当如实、详细填写并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如下申报材料:

()《职工债权申报表》

《职工债权申报表》应按债权类型分别填报。

填报时应注意如下事项:

按照《职工债权申报表》的要求填写债权人基本信息、申报的债权金额、债权类型、是否为债务人以特定财产担保的债权、诉讼仲裁情况以及债权形成的基本情况等事项。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破产企业)、债务人(职工)、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清偿、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的时间、发生数额(包括债权原始数额、余额、各种利息、罚息、违约金、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构成事项)、审理及执行等全部情况。

表格填写空间不够的,可以后附续表。

()《职工债权申报证据清单》及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证据材料(一般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材料)。

1.劳动合同等证明存在债权关系文件,借款,集资款凭证等;

2.各类保险缴费,欠费凭证;

3.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担保原始材料;

4.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

5.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审理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案件受理通知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

6利息计算方法及计算过程的书面说明;

管理人特别提示,根据法律规定,附利息的债权自清算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7.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其他材料。

()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及《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债权人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同时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债权申报期限

申报人应当于2021118之前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三、提交资料注意事项

1.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明确具体。

2.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并直接递交管理人。

3.鉴于管理人不接受证据原件,债权人需在所有复印件材料上签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否则一切法律后果自负”字样,并签字。申报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或已执行完毕仍重复申报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提供的外文资料,应当附有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公章的中文译本。

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债权人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6.债权人向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该资料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予以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予以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7.债权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务必在债权申报材料中注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电话、手机电话、传真、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等。管理人将相关文件邮寄到指定地址、通过传真发送至指定号码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指定邮箱均视为有效送达。

8.提交的申报材料,《债权申报表》及其他证据材料均一式叁份。纸张统一为复印纸A4

9.债权人需以邮寄形式将申报材料邮寄至管理人指定地址,并电话告知管理人。管理人将通过电话通知债权人于指定日期、指定地点向管理人提交材料原件进行核对。

10.债权审核或有其他必要时,需要债权人提供原件的,债权人有义务向管理人出示;在管理人现场审核后,如果管理人需要再次核实原件的,债权人有义务向管理人出示。

11.《职工债权申报表》、《职工债权申报证据清单》、《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等须由个人债权人签名、捺手印。

12. 《职工债权申报表》、《职工债权申报证据清单》、《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委托书》请向企业留守财务或者法定代表人处索取。

四、债权申报地址和联系方式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7号辽宁有色大厦15层,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 马戈律师024-31977488(周一至周五8301600  

 

 

   沈阳松陵铝合金结构一厂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十二


附件

破28号沈阳松陵铝合金结构一厂.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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