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人公告

破产管理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4-05-09 公 开 人:六盘水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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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园小区/永丰国际大厦小区各位业主:

六盘水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黔02破申16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六盘水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作出(2024)黔029号决定书,指定贵州胜创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现管理人发布如下公告

各位业主六盘水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张债权的,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7月24日前)申报债权,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费用标准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申报时请提交《债权申报表》等材料,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二、对于申报办理不动产产权证等的其他申报事项的业主应在2024年6月10日前向六盘水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进行申报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业主,自行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登记时应提交相应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收款收据、贷款合同等)原件及复印件,管理人核对原件后,返还原件收取复印件。申报的业主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代理人代为申报登记。委托代理人申报登记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同时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以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委托人的近亲属同时应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202458

 

管理人地址:六盘水市钟山区凯悦广场A栋610室(人民广场旁兴业银行六楼)。

联系人:杨律师:18212960541;锁律师:15761689862;张律师:15597898918。


附件

仁和园、永丰国际业主通知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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