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铭乾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二次资产推介暨投资人招募公告

沈阳铭乾房地产有限公司第二次资产推介暨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16小时前 公 开 人:沈阳铭乾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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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3-31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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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铭乾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二次资产推介暨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3年7月10日,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辽011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沈阳铭乾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乾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2023年8月4日,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辽0103破1号决定书,指定辽宁开宇律师事务所担任沈阳铭乾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高效有序推进破产清算程序,有效盘活铭乾公司资产,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提高破产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维护全体债权人,现管理人发布铭乾公司名下资产暨投资人招募公告,欢迎投资意向方联系洽谈。

第一部分   铭乾公司基本情况

一、铭乾公司概况

根据管理人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债务人工商登记全套档案显示,债务人经沈阳市浑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于2018年4月17日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MA0XP4QU57,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地: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上深沟村858-1号沈阳国际软件园B01-348室,法定代表人:栗剑,经营期限为长期。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股东为沈阳铭岩投资有限公司,占股100%。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铭乾公司资产概况

铭乾公司名下主要资产具体如下:

(一)长期股权投资:对日照盛硕企业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出资650万元,出资比例为2.4528%

(二)土地使用权: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37号土地使用面积72714.2平方;不动产权证号:辽(2019)沈阳市不动产权第9000072号;登记时间:2019年4月19日;土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土地使用期限(年):70,使用期限至2088年8月8日止。

(三)新建建筑物:在建工程89594.47平方米。

三、铭乾公司负债概况

截止至2023年7月9日,铭乾公司账面显示负债金额约674,417,697.81元。截至2025年10月17日,已有61户债权人申报债权,管理人确认债权金额合计994,065,196.47元。铭乾公司的负债情况最终以债权人申报、管理人审查、债权人会议核查且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意向投资人需进一步了解铭乾公司的负债情况,可与管理人联系咨询了解。铭乾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经营现状、员工情况、税费欠缴情况、主要资产状况、负债等详细信息,意向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自行决定对铭乾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获取,管理人将协助配合。

第二部分 招募方案

一、招募须知

(一)本公告是由管理人编制,意向投资人决定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全部内容,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提交投资报名材料即视为完全认同本次意向投资人招募程序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二)本公告招募的投资人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和资产收购意向人,请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投资方式并参与报名。管理人将根据招募情况、与报名的投资人磋商情况、破产案件实际进展情况并结合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或债权人代表的意见,综合考量后确定铭乾公司资产处置方式(重整、现状网络拍卖等),并根据最终确定的方式确定投资人。

(三)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四)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为管理人初步了解的情况,存在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可能,本公告所述信息不作为对捷威动力实际状况的任何保证,若存在管理人尚未掌握的瑕疵,意向投资人需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及损失。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进一步了解捷威动力的相关情况,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交纳尽调保证金或报名并交纳意向保证金。尽职调查和实地考察所需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五)管理人有权随时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次招募工作。

(六)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仅作为参考资料,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资产收购协议或兜底参拍协议的约束力。

(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二、意向投资人须知

(一)投资人主体资格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及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与经营管理能力,能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相应对价,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经营。

2.具有经营同类业务的经验及背景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目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投资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4.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人报名,并提交具有可执行的投资重整方案,并向管理人账户(户名:沈阳铭乾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银行账号:8112901010800935179)存入10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5.投资重整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后,投资人及其股东需书面承诺保证将项目开发建设完成,保证项目不再二次烂尾或二次破产。

6.在规定的时间内仅向管理人报名,不提交具有可执行的投资重整方案或未交纳保证金的,则报名无效。

   (二)保证金的返还与使用

1.投资重整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两次表决未通过的,管理人将在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出具后10日内无息原路途返还。

2.投资重整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保证金不再返还,将作为开发项目建设资金或偿还债权人债务之用,由管理人转至债务人新设专用银行账户。

3.投资重整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投资人返悔或没有能力履行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投资重整方案,保证金不再返还。

4.投资重整方案中需承诺,保证金及投资需将按投资重整方案全部清偿债权后收回,按投资重整方案债权人债权未全部清偿完毕前,不得收回保证金及投资。

5.其他因投资人原因无法履行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投资重整方案的,保证金不再返还。

(三)报名流程

1.提交报名材料有意向的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和证明符合投资人条件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投资意向书应当包括投资者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金实力证明、拟投入的资金、投入资金方式和期限、初步方案、投资后经营方案、同意对知悉的债务人情况予以保密并愿意签署保密协议的声明等。

2.确定投资人

报名结束后 10日内,管理人将本着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原则,以提供投资资金的数额、资金支付方式及期限、经营方案为主要参考依据进行遴选投资人。

(三)报名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本招募公告发出之日起至 2026年 3月31日17:00止。

2.材料递送方式:请意向人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材料密封后邮寄管理人,收件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22号开宇大厦11层,李律师13322453666。

特此公告。

 

 

沈阳铭乾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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