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0 公 开 人:重庆臻衡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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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臻衡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选聘审计机构公告

(2024)臻衡锦破管字第34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28日作出(2024)渝05破申429号民事裁定,受理王志刚、石方、马亚娟申请重庆臻衡锦实业有限公司(简称“臻衡锦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9月10日作出(2024)渝05破253号决定书,指定重庆经纬资产清算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臻衡锦公司破产清算工作,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及《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开选聘审计机构对臻衡锦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臻衡锦公司的基本情况

臻衡锦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2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322420825T;法定代表人:郭淑艳;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西彭镇铝城大道88号;营业期限:2014年12月12日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在许可范围及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安防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家居装饰;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需经许可或审批的项目);销售:建筑材料和装饰材料(均不含化危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百货(不含农膜)、工艺美术品(文物、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消防器材;房地产信息咨询策划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工作要求

(一)审计目的

对臻衡锦公司截止2024年8月28日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清查并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为臻衡锦公司管理人审查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行使撤销权、追回权,清收对外债权等提供相关依据和线索。

(二)审计范围

专项审计应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以下简称“审计准则”)实施,包括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审计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和臻衡锦公司管理人、法院认为需进行审计的内容等,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委托事项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上述专项审计包括但不限于:

1.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资金收支流向、资产处置情况;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被审计单位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的情况;

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被审计单位具有破产原因情形下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情况;

4.被审计单位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况,以及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债务的情况;

5.被审计单位的出资人履行出资义务情况;

6.被审计单位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非正常收入和侵占企业财产的情况;

7.被审计单位关联交易情况,是否存在法人人格高度混同情况。

(三)审计机构工作时间要求

1.审计机构选定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入驻臻衡锦公司开始工作;

2.审计工作须在审计机构选定后20日内完成,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并根据案件进展要求配合管理人及法院出具其他相应审计意见。

3.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管理人仅接管到臻衡锦公司从2015年起至2024年的会计凭证,臻衡锦公司2015年至2023年科目余额表、序时账、财务报表等均为excel表格,管理人未接管到财务软件电子帐套。

三、选聘要求

参与选聘的中介机构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中介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相应专业资质;

3.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具有丰富的破产审计业务经验,且熟悉企业破产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

4.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5.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不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述的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6.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能够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完成的时间、质量要求。

四、参评要求

(一)现场勘察

管理人不组织实地勘察,由参评机构自行了解后报价,凡参评的机构都将视其对项目情况已充分了解。

(二)参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参加本次选聘的意向书;

2.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3.机构简介;

4.主要业绩证明(曾经参与破产项目的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

5.服务方案;

6.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名单、相关资格证明及联系方式;

7.报价单。报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报价应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即包干价。

8.承诺书。(格式自拟,包括但不限于①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②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③配合法院和管理人做好审计工作;④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审计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⑤中介机构及服务人员不得存在《重庆破产法庭重庆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关于管理人选聘其他社会中介机构的工作指引(试行)》第九条、第十条所述的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职责的情形。)

五、评选规则和程序

管理人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以下评选步骤对参选机构进行评选。

1.管理人审查参选机构提交的参评文件,若符合本公告载明的参评要求,则进入比价阶段;

2.参选机构填写《报价单》记载的服务费用为完成项目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即包干价,以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

3.若同时出现多个最低报价单位,则由管理人通过抽签方式从最低报价单位中随机抽选一家单位为中标单位。

六、报名方式及费用支付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00。

2.报名方式:请有意向的审计机构,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进行报名及上传参选文件PDF版。

管理人将于2024年12月19日前完成评选工作,确定一家中选机构,并公布最终选定结果。

3.审计费用在破产财产分配时支付。

七、违约责任

选定的审计机构不能按期完成审计工作,经管理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完成服务工作的,或者出现其他重大违约情形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管理人可以解除委托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八、其他事项

1.管理人联系方式:重庆市渝北区财富东路涉外商务区B3栋22楼/夏老师/023-63515521、15608313554。

2.拟参加本次选聘的审计机构在报价前可联系管理人,了解臻衡锦公司财务资料状况。

3.管理人对本次选聘各项事宜保留最终解释权。


重庆臻衡锦实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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