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裕、鸿凌土石方、鸿凌房地产三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招募鸿裕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机构公告

鸿裕、鸿凌土石方、鸿凌房地产三公司破产重整案公开招募鸿裕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机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4-30 公 开 人:惠州市惠阳区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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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裕、鸿凌土石方、鸿凌房地产三公司破产重整案

公开招募鸿裕市场升级改造工程监理机构公告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裁定受理惠州市惠阳区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裕公司)、惠州市惠阳区鸿凌土石方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凌土石方公司)、惠州市惠阳区鸿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凌房地产开发公司)三家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020年12月7日,经债权人申请,法院裁定三公司由实质合并清算程序转为实质合并重整                     

重整期间,三家公司仍继续营业。根据《惠阳区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惠阳区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提质升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鸿裕公司名下鸿裕市场被列为惠阳区农贸市场综合治理提质升级任务中应当升级改造的农贸市场。经债权人委员会决议、法院同意,现公开招募第三方机构为鸿裕市场升级改造工程提供监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鸿裕市场,位于惠州市惠阳区秋长街道乌石路与秋宝路交叉口西北150米。

2.项目预算:人民币200万元以内。

3.工程改造内容:按照惠阳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出具的《鸿裕市场升级改造工程设计方案说明》进行改造,包括但不限于鸿裕市场的宣传画面,经营户的公示栏设置,市场顶棚的改造,墙面涂料的维修,室内外地面、墙面的维修改造,摊位改造与装修;水产区鱼池的改造;供水、供电、照明设施达标配置;公厕及场内排污系统改造,完善垃圾处理设施;消防设施的改造、配备;完善便民服务设施;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和制度,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台账;更新信息公示栏内容等。

4.预计工期:2024年5月至8月,具体工期从实际施工之日至竣工验收之日。

二、报名条件

1.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工程监理服务机构,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本级)以上资质和符合受托条件的经营范围;

2.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具备与本项目业务复杂性和规模度相适应的资金实力条件,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和经验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资信良好,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或行业通报批评,并在履职中没有出现重大纠纷和不良记录等行为;

4.与本案无利害关系,承诺能够满足管理人对项目工作完成的质量要求和时间要求;

5.同等报价条件下,有同类农贸市场改造监理经验的优先考虑;

6.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且需任命为本项目工程师;

7.监理机构需为本项目配备一名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便于辅助监督施工过程;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不得转包分包。

三、工作内容及服务期限

1.负责监理范围内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文明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与有关设计人、承包人及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其他第三方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审核原材料、设备的质量并批准使用,监督并签认工程施工质量;

2.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技术、工艺、工序等规范要求,审查并批准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程签证、办理施工设备设施的调度管理等工作;

3.开展工程管理方案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出具竣工验收意见;

4.审核工程(含隐蔽部分)竣工验收资料,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审核竣工结算资料,编制提交监理档案;

6.在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遗留问题整改情况;应检查工程质量,对工程质量缺陷要求施工单位修复,并调查缺陷产生的原因,确认责任和修复费用。

7.按监理工作规范应当履行的其他监理工作;

8.是否派驻工程师及工作人员驻守工地由申报机构自行决定,但不得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且需按照人民法院或管理人的要求,对出具的监理相关资料进行书面解释、说明;

9.根据管理人工作的实际情况,提供需要工程监理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最终工作范围与内容以管理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的为准。

    本项目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至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四、服务费用及支付

1.报名机构需参照《国家发展和政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施工监理服务费用(固定总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的标准进行报价,本项目最高报价总价不得超过人民币60000元

2.监理服务费用为包干价、含税价,为开展本项目所发生的差旅、住宿、餐饮等费用已包含在服务费用中,不再另行计算,由报名机构自行承担。

3.监理服务费用依法列入破产费用,费用分两期支付,第一期(服务费用的95%)在工程改造验收、监理机构提供相应发票后由管理人按合同约定申请法院支付,第二期(服务费用的5%)在缺陷责任期满、监理机构提供相应发票后由管理人按合同约定申请法院支付。

五、报名材料

报名机构应在报名期限截止前向管理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监理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报名机构简介,负责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复印件);

5.本项目的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及报价方案,有从事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提供过监理服务的,可提供相关案例及业绩证明材料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机构出具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机构及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承诺;

2)开展工作时,坚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独立开展工作,不接受任何第三方的指示和干涉,公平公正、实事求是;

4)保证出具的材料与实际情况相符,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5)按照管理人规定时间及公告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材料;

6)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的咨询,负责材料内容的解释工作;

7)对从管理人处获取的资料保密;

8)承诺报名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9)本招募公告内容和各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作为委托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10)本招募公告内容和报名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作为委托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11)承诺不实愿意接受处罚;

12)承诺报价费用为包干价、含税价,自行承担本项目所发生的差旅、住宿、餐饮等费用。

13)承诺本项目监理服务期为施工全过程监理至缺陷责任期。

六、报名期限及方式

1.本次公开招募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止,逾期报名的,不纳入评选范围。

2.报名机构应以密封形式(密封处加盖公章)向管理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一式二份(仅限顺丰特快专递方式邮寄,提交时间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

3.管理人咨询方式:陈律师13824294228,黄律师13680782597。

4.邮寄地址及电话: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沙堤一路滨江大厦9号堤上3楼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黄律师13680782597)。

七、遴选方式

管理人将在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报名机构中,以价低者中标,次低者为备选机构。如同时有两家及以上的报名机构提供的报价均是最低价,管理人将综合考虑报名机构的资质、规模、经验等因素,在其中择优选择一家监理机构,另一家为备选机构。如仅有一家机构报名的,则直接选定该机构为本项目监理机构。

八、特别说明

1.本公告和中标机构提交的报名材料将作为《委托合同》不可分割的内容;

2.管理人在将报名材料提交截至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中标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中标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3.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招募公告的权利;

4.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惠州市惠阳区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惠州市惠阳区鸿凌土石方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惠州市惠阳区鸿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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