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双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营业执照、印章遗失声明

武冈市双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营业执照、印章遗失声明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武冈市双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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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市双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营业执照、印章遗失声明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820日作出(2024)0581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武冈市双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鑫墙体”)破产清算一案,并采取评选的方式指定“湖南湘华源律师事务所”为双鑫墙体的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于2024年93日作出(2024)05819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

因管理人至今未联系到双鑫墙体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故此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未接管到双鑫墙体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管理人在此声明:武冈市双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81MA4PCTJ293)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含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均遗失作废。在破产受理之日以后加盖武冈市双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印章的文件都不具有合法性,管理人有权不予认可。

特此声明。

 

武冈市双鑫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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