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州仟左田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债权申报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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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05-20 公 开 人:广州仟左田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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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06-2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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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破191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东莞金资达电子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5年5月15日裁定受理广州仟左田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519指定广东法盛律师事务所为广州仟左田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王冰。广州仟左田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2025年6月19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5号高德置地春广场A座2804-2805房;联系人:陈晓鹏;电话:18520499442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广州仟左田贸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6月24日上午9:30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51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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