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王艳破产重整的公告-含债权申报、一债会通知等公告

受理王艳破产重整的公告-含债权申报、一债会通知等公告

公开时间:2023-10-12 公 开 人:王艳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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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受理破产申请公告

 

2023)粤 03  364 号(个 108)

债务人王艳个人破产重整一案,本院于 2023  9  28 日裁定受理王艳的重整申请, 并作出限制消费行为决定  艳自即日起至解除限制消费行为之日止,除确因生活和工作 需要,经人民法院同意外, 不得有违反该决定的消费行为(王 艳被限制的消费行为附后)。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1306021975********)。

(二) 管理人: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别彦豪; 联系人:李婷婷;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国际创新中心 A  10 层;联系电话:13823276120、

15899852215。

(三) 管理人办理重整事务线上平台: 债权人、债务人 可以登录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保护综合服务中心网

站平台进入,具体事宜可联系管理人。

(四)债权申报期限自即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11 日止,

债权人可以在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或者 “深破茧”

小程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五)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 2023  11  20 日下午 15  00 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庭 第一法庭,方式为现场召开, 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以及

其他有关人员可以在现场或者线上参加债权人会议。

(六)债务人不得向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 对债务人负有 债务的人或者债务人财产的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或者交付财产,属于债务人正常生活、工作所必需或者经人民

法院、管理人许可的除外,具体事宜可联系管理人。

如知悉债务人未如实申报财产、债务状况,或者存在转 移财产、恶意逃避债务等破产欺诈和相关违法行为,可以向 本院反映(提交材料方式为: 1.手机微信搜索小程序“深圳 移动微法院”,进入“地方特色”,点击“个人破产”进入“深 破茧”平台, 选择“材料提交”,搜索债务人姓名, 选择“异 议材料”提交;2.电脑搜索“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 在首页“网上服务”栏目选择“提交材料”,按照提示登录

“深破茧”平台,搜索债务人姓名, 选择“异议材料”提交)。

 

 


附王艳被限制的消费行为: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 三条规定,本院作出本决定。在本决定生效期间, 王艳除确 因生活和工作需要并经人民法院同意外,不得有下列消费行

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 选择飞机商务舱或者头等舱、列 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高铁以及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

以上座位;

二、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以及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

等场所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机动车辆;

四、新建、扩建、装修房屋;

五、供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六、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七、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八、其他非生活或者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执行,至本院作出解除限制消费行

为决定之日止。


附件

(2023)粤03破364号(个108)王艳受理破产申请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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