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新 4002 强清2号强制清算案公告

(2026)新 4002 强清2号强制清算案公告

公开时间:2小时前 公 开 人:新疆鼎泽凯(伊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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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人民法院作出(2026)新4002清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伊犁州国有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伊犁天骄生物科技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骄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新疆鼎泽凯(伊犁)律师事务所担任天骄公司清算组,天骄公司债权人应于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2026年3月28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有关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天骄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15 日内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天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清算义务人应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 15 日内向清算组移交公司财产、印章及账簿、文件等资料,并配合清算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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