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0-11-09 公 开 人:力帆系企业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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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1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作出(2020)渝05破申32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重庆嘉利建桥灯具有限公司提出的对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股份”或“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力帆系企业清算组作为管理人。

鉴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经重庆五中院同意,力帆股份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将于20201125日召开,审议表决《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现将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11251430分。

二、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网络的形式召开。

现场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11楼会议室。由管理人向到会出资人分发选票,现场投票的时间根据现场参会议程进行。

网络投票方式: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出资人会议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出资人会议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201120日)下午收市时登记在册、持有力帆股份公司股票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

四、会议主要议题

审议《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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