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泰宁县石乳甘泉饮品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第三次分配)

福建省泰宁县石乳甘泉饮品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第三次分配)

公开时间:2022-06-16 公 开 人:福建省泰宁县石乳甘泉饮品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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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泰宁县石乳甘泉饮品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8)枫律破管字第065

福建省泰宁县石乳甘泉饮品实业有限公司债权人:

  《福建省泰宁县石乳甘泉饮品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00825日经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以非现场方式表决通过,并于20200908日经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第13号之四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福建省泰宁县石乳甘泉饮品实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多次分配,20200916日已完成第一次分配(支付职工工资670061.21+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收410577.72元)。2022615日采取货币转帐方式进行分配第二次分配,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400000元,用于偿还福建省泰宁县石乳甘泉饮品实业有限公司所欠各位债权人的债务。

根据第五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结果,位于泰宁县杉城镇大洋坪工业集中区(土地证号:泰国用[2010]字第0167号)经司法拍卖程序进行处置,变卖款计5978656.00元,抵押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行已优先受偿计2611656.30元,剩余价款计3366999.70元进行分配。

本次分配为第三次分配,确定于2022626日采取货币转帐方式进行分配,扣除管理人报酬,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3094276.52元,用于偿还福建省泰宁县石乳甘泉饮品实业有限公司所欠各位债权人的债务,具体数据详见《福建省泰宁县石乳甘泉饮品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分配表》。分配款将转入债权申报时各债权人预留的银行账户。

  特此公告。

福建省泰宁县石乳甘泉饮品实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20616

附:《福建省泰宁县石乳甘泉饮品实业有限公司债权分配表》(第三次)。


附件

065-1债权分配表(第三次分配).xls 下载
065公告(中间三次分配).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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