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找福安市博辉工贸有限公司名下车辆下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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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1小时前 公 开 人:福安市博辉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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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查找福安市博辉工贸有限公司名下车辆下落的公告

(2026)博辉破管字第13号

2026年6月16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闽09破申2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市支行对福安市博辉工贸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由福安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同日,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6)闽09破申217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之秀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安市博辉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福安市博辉工贸有限公司名下登记有1辆机动车,具体信息如下:

车牌号:闽JC6625

品牌型号:骐达牌(东风日产DFL71671AC)

出资登记日期:2010年10月22日

车身颜色:灰

上述车辆目前下落不明,管理人已采取查询车辆登记档案、实地走访住所及经营场所等措施,但至今无法接管该车辆。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声明如下:

一、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福安市博辉工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日起,任何因使用和占用上述车辆及相关证照、车牌等产生的一切行为与福安市博辉工贸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无关,福安市博辉工贸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任何单位或个人违法使用上述车辆、证照、车牌的行为均属于无效行为,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上述车辆占用人、知情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联系管理人进行交接或提供线索。逾期未联系的,待管理人获取相关线索后,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如车辆占用人主张对上述车辆享有合法权益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联系管理人,并提交相关书面证据。

四、车辆占用人逾期未主张权益或返还车辆的,非法占用期间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自行承担。

如有知悉上述车辆线索的人员,请及时与管理人联系。

特此公告。

福安市博辉工贸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六日






管理人联系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路103号坤元大厦14层,联系人: 冯晓芬律师(18805931168)、伍金凤律师(1377477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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