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英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选聘造价单位的公告

成都英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 选聘造价单位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11-14 公 开 人:成都英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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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英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选聘造价单位的公告

20220113破管2号之三十二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于2022920日作出(2022)川011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成都英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祥公司)重整申请一案,并于20221019作出(2022)川0113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光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英祥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顺利推进破产重整程序,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经向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报告,管理依法向社会公开选聘造价单位

 

一、企业基本情况

英祥公司成立于2009630日,注册资本22500万元,住所为成都市青白江区青江中路17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1369091313X7,法定代表人为李勇,营业期限为2009630日至长期。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和销售。

 

二、本次服务的项目情况

本次服务项目为“北城映像四期的续建工程项目。“北城映像四期是由英祥公司开发建设的项目,设计用途为住宅、商业、车库,位于青白江区凤凰西七路28号。住宅标段用地面积为56617㎡,总建筑面积254050.02㎡,含住宅(精装修)、商业和车位。商业标段用地面积为20343㎡,总建筑面积99297.26㎡,含酒店、loft公寓、集中商业和地下车位。项目主体基本完工,后因开发商资金原因停工,20228月项目已经陆续复工。关于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向管理人联系人了解。

 

三、本次服务作内容及要求

(一)工作内容

1“北城映像四期的续建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2“北城映像四期的续建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3、根据案件情况需要的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

(二)工作要求

1、参选机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提供以成本控制为主线的咨询服务:制定实施方案;合同价款咨询;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审核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工程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及核价建议;工程造价动态管理等。

2、参选机构须在现场派驻2名以上工作人员,且至少1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资质。

 

四、参与选聘的资格条件

1、具备独的法资格;

2具备能够胜任本项目的资质要求、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甲级资质;

3、编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名册;

4、参选机构及拟委派的从业员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5、参选机构及拟委派的从业员近3年没有不良记录.

 

五、服务费用说明

1、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造价咨询服务费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中的“11.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相应收费标准下浮百分比进行报价。

2、本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费中基本审核费按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规定中的“9.审核竣工结算相应收费标准下浮百分比进行报价。审核效益费按收费标准(5%)下浮百分比进行报价。

3、就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关于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咨询的服务费包含在前述两项报价中,不再另行收取。

4、为保证项目施工进度及质量,本次选聘不采用最低价中标。管理人结合参选单位的业绩、服务方案、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

5、委托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服务费用列入破产费用,按照本案重整计划或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规定的时间支付。

 

六、需要提交的参选材料

参选单位在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参与本次选聘的意向书;

2、企业法营业执照及机构综合实力的证明材料;

3工程造价机构资质证书及相关证书;

4、项目负责人及拟派驻人员名单、简历、资质与业绩证明;

5、编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程造价类中介机构名册的证明;

6、业绩证明件(提供委托合同);

7、工作方案及计划;

8、报价函;

9、参选机构及拟委派的从业员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承诺;

10、参选机构及拟委派的从业员近3年没有不良记录的承诺;

11、其他资质和证明材料。

上述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密封,申报资料一式五份,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及骑缝章。

 

七、选聘流程

1、参选机构需在20221117日上午10时前将参选材料亲自提交至管理人办公室,逾期管理人不再接受材料。

2管理人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选择中选单位,并在全国企业重整案件信息行公示,公异议期为一个工作日。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公异议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管理人将与中选单位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破产重整项目,参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一旦参加选聘的,视为接受所有风险并同意遵守破产程序的相关规则及本次选聘规则。

2、本次选聘规则的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

3、管理人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御街18号百扬大厦11楼康达律师事务所,联系人:丁志梅,电话:18375827876

特此公告

 

 

 

成都英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1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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