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赛微云计算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郑州赛微云计算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3-28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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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曹律师 联系方式: 15993267975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4-30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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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赛微云计算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预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23日作出(2025)豫0191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华宸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对郑州赛微云计算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微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5年2月21日作出(2025)豫0191破5号决定书,指定河南路德律师事务所为郑州赛微云计算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维护赛微公司资产的运营价值、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利益,充分实现资产价值,同时为保障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开预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赛微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郑州赛微云计算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设立于2012年9月1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05471691XX。法定代表人刘公元,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登记股东郑州云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5%、河南格物实业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5%。住所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兰路60号7号楼A座2层,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及软件工程实施;产业园区市场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停车场管理。

(二)项目基本情况

“郑州赛微云计算产业园”项目由郑州赛微云计算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2016年被列为河南省A类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土地经招拍挂程序于2014年3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郑国用(2014)第0092号),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土地款项已全部缴清。

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与雪兰路交汇处,总占地约102.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20.54万平方米,地下5.46万平方米),容积率2.99。其中,项目一期建设约9万㎡(其中地上面积6.9万㎡,地下面积2.1万㎡),目前已基本建设完毕,已销售5.85万㎡,已办理产权登记4.77万㎡,未交付面积8135㎡主体已完成,尚需进行二次结构、幕墙、水电安装、消防等续建;项目二期建设规划约10.7万㎡(地上面积8.9万㎡,地下面积1.8万㎡),已取得相关工程规划建设许可证,其中两栋(面积约8.4万㎡)高层31层办公公寓主体已封顶,一栋7层独栋综合办公楼未建,目前工程处于停工状态,高层公寓一二层为配套商业,二层以上为标准层办公公寓,每层19个房间,每栋共计551间,两栋合计1102间,每间公寓约68平方,层高3.1米;项目三期预留建设用地35亩,目前为净地,建设规划面积约6.2万㎡(地上面积4.6万㎡,地下面积1.6万㎡),设计为独栋办公楼。

二、招募须知与报名资格

(一)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报名资格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和非法人组织;

2、意向重整投资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报名时及赛微公司整个重整程序中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3、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况。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应明确牵头人,且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并承诺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牵头人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均应同时符合上述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条件,牵头人一经确定后不能更换。牵头人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资格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

5、管理人根据重整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5年4月30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八份)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采取邮寄方式提交材料的,以管理人收到材料的时间为准。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同时发送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扫描件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材料扫描件须与纸质版应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纸质版报名材料为准。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管理人决定延长报名期限的,将发布延期公告。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雪兰路60号7号楼A座1层。

(2)电子邮箱:swglr20250221@163.com

(3)联系人:曹律师/郭律师

(4)联系电话:188 3695 6628/1853829138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投资意向书(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资意向书应包括参与重整投资的明确意思表示。

如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资,还需提交联合体成员间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就本次投资人招募相关事宜作出的说明、承诺及其他相关行为,联合体全部成员均予认可,并自愿承担连带责任。

(2)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信息、业务资质、逐层追溯至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资,还应说明各联合体成员前述基本情况及联合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安排等,并出具联合体成员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书。)

(3)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说明与承诺:

①意向重整投资人拥有足够的实力对赛微公司进行重整,具备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治理规范、管理能力达标、风险管控良好等法定条件的说明。

②意向重整投资人内外部决策流程及完成本次投资决策所需时间的说明。

③投资资金来源的说明。

④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近3年诚信合规情况的说明。

⑤对赛微公司可能发生风险导致无法正常经营的情况制定的风险预案。

⑥其他就意向重整投资人符合本公告中资格条件的情况的说明。

⑦意向重整投资人关于“认可并同意赛微公司的破产重整程序,愿意配合并支持破产重整工作。如违背上述承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承诺。

(4)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①意向重整投资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近3年诚信合规情况证明材料。(含人民银行征信报告及工商、税务诚信、证券经营合规查询文件等适当支撑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查询的结果。)

③意向重整投资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境内主体的财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境外主体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还应当附有与原文内容一致的中文译本。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证书应当作为附件。)

④其他就意向重整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的情况提供的必要证明材料。

⑤意向投资人的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仅提供联合体牵头人联系方式即可。)

对上述报名材料,除特殊情况外,均应提供原件,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但受托人仅限于授权委托书载明受托人)签名。

4、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且具有证明力。

5、意向重整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在管理人通知补正后,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完成补正的,视为放弃参与管理人对赛微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自接收报名材料开始,同步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3个工作日的补正期。管理人将于报名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筛选,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管理人最迟会在报名期限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发出书面通知。

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其报名在后续正式招募程序中仍然有效,无需重复报名。

(三)交纳重整投资保证金

1、保证金的交纳

(1)预招募期间暂不收取保证金

预招募期间,管理人仅接收报名材料,暂不收取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时间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保证金的交纳

预招募期间向管理人报名并通过初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账户交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整。未按期交纳的,视为放弃报名;意向重整投资人在交纳保证金后未开展尽职调查,放弃参与重整投资的,应以书面方式通知管理人,其所交纳保证金由管理人在收到放弃参与重整投资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重整投资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募完全确认并同意承担所有风险。

2、保证金的没收

(1)意向重整投资人经评审被确定为赛微公司重整案件投资人的,应于收到管理人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正式不可撤销的书面重整投资协议。如未在规定时间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视为其放弃中标资格,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其中标资格。

(2)经管理人核实,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没收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

(3)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参与赛微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资格,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资格。

3、保证金的转化

(1)意向投资人经评审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其交纳的报名保证金转化为履约保证金。

(2)赛微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等额投资款。

4、保证金的退还

(1)管理人自发出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未被确认为重整投资人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交纳的保证金。

(2)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未能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管理人将于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退还重整投资人已经交纳的保证金。

(四)尽职调查

1、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于通过初选并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开展前期接洽和初步尽职调查工作(初步尽职调查期间,管理人不提供书面材料)。管理人发布正式招募公告,且意向重整投资人根据管理人通知交纳保证金后,可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工作。

2、尽职调查期限为签署《保密协议》次日起至正式投资人招募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限届满10个工作日内。意向重整投资人在报名期限届满前完成报名材料的提交,通过初步筛选并签署《保密协议》的,可提前开始尽职调查工作。

3、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需提供委托函)对赛微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产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

4、通过初步筛选的意向重整投资人未交纳保证金或未签署《保密协议》的,视为放弃参与管理人对赛微公司重整投资人的招募。

(五)提交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于正式投资人招募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限届满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加盖意向重整投资人公章并提供已履行内部相关决策审批程序的证明材料。提交方案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提交方案的期限。

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与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其他材料构成一个整体,对意向重整投资人均有约束力,均为重整投资人评审的构成资料。

开展全面尽职调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放弃参与赛微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资格,管理人有权没收其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并取消其参与资格。

(六)竞争性遴选

管理人将于正式投资人招募工作结束后,及时组建遴选委员会,对各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评审打分,依据打分结果确定意向重整投资人候选顺位,依顺位次序优先选择排名在前的候选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重整投资协议。排名在前的候选人因故无法签署重整协议的,由后续顺位候选人递补。

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等方式,将于报名期限届满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确定最终的重整投资人。

(七)确定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将于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意向重整投资人签发重整投资人确认函。中标重整投资人应当于收到确认函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署书面重整投资协议(书面重整投资协议应当依据本招募公告和其他相关重整投资文件签订,并以重整计划草案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为生效条件)。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由于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亦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就报名保证金数额进行调整。参与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就可能的变化做出预案,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书面通知或公告为准。管理人可以视情况与意向重整投资人直接谈判,并视情况中止(乃至终止)招募程序。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郑州赛微云计算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郑州赛微云计算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2).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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