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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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4-24 公 开 人:江苏车置宝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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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车置宝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释明公告

江苏车置宝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财物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于202431日出具(2024)0192强清10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南京车置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车置宝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置宝二手车公司”)申请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江苏三省律师事务所与江苏峰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组成清算组,周晓娇清算组组长,依法对车置宝二手车公司进行强制清算。现就强制清算向车置宝二手车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财物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做如下释明:

车置宝二手车公司上述相关人员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主动向清算组说明车置宝二手车公司情况,移交车置宝二手车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财产、账册、合同、债权债务清册等所有资料,告知相关人员的下落。

如上述人员未妥善保管上述资料或怠于履行交接义务导致无法清算的,清算组将以车置宝二手车公司无法清算为由,申请法院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债权人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的规定主张权利。

清算组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东路301号熊猫万谷金融科技中心9OP单元 江苏三省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周晓娇

联系电话:13951992364

特此公告。

 

江苏车置宝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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