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次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的决议 及破产财产变卖竞价结果的公示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的决议 及破产财产变卖竞价结果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5-07-14 公 开 人:贵州澳丰菇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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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澳丰菇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的决议

破产财产变卖竞价结果的公示

(2025)澳丰菇业破管字第4-4

 

2024年5月23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黔02破申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随州市雄峰轻工机械厂对贵州澳丰菇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澳丰公司或破产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6月17日作出(2024)黔02破18号《决定书》指定贵州知取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人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根据澳丰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澳丰公司的一批设施设备、房屋建筑物进行了公开变卖,并于2025年6月18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公开发布了(2025)澳丰菇业破管字第4-2号《贵州澳丰菇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破产财产的变卖公告》。因报名期限内,有效报名的意向购买人为两家,管理人于2025年6月30日发布(2025)澳丰菇业破管字第4-3号《贵州澳丰菇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延长破产财产变卖报名期限的公告》,延长报名期限。公告发布后,报名期限内,共有三家有效报名的意向购买人参与看样及报价。管理人于2025年7月9日组织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召开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经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审议,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选定 贵州盘州市铭鑫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作为本次变卖资产的买受人,购买价格为 257000.00 元。

二、同意如选定的买受人未按照公告内容履行付款义务,导致竞买失败的。管理人将从其余两名意向购买人中选定出价最高的意向购买人作为买受人,若该意向购买人亦未能成功竞买的。管理人将再次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公告的方式,组织公开竞买,并由管理人直接从意向购买人中选择出价最高的意向购买人作为买受人。选定结果管理人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向所有债权人进行公示,不再组织债权人委员会会议审议。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七日,公示期届满后,若无债权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则管理人按照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将资产处置给选定的竞价单位。

债权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但又不同意以高于 257000.00元的价格购买资产的,则视为其无异议,管理人仍按照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处置资产。

此公告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发布。

 

 

贵州澳丰菇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十四

 


附件

《贵州澳丰菇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关于第一次债权人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及破产财产变卖竞价结果的公示》(2025)澳丰菇业破管字第4-4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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