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1)粤01破215-2号

公告(2021)粤01破215-2号

公开时间:2021-09-28 公 开 人:李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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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2021)粤01215-2

2021622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弘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认为,因广州弘盛房地产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宣告破产的条件。广州弘盛房地产有限公司无法全面清算且无财产可供分配,广州弘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管理人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四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926日裁定宣告广州弘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弘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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