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公开时间:2022-11-28 公 开 人:大庆市金凤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4150次 债 务 人:查看更多债务人详情
召开时间:2022-12-19 09:00
  • 打印

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书

 

大庆市金凤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2年11月18日,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2)黑0603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大庆市金凤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黑龙江百湖律师事务所担任大庆市金凤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现特就有关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于2022年12月1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人为单位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申报登记表;

3、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收款或付款凭证,孳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4、《债权人银行信息、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三、大庆市金凤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12月19日9时00分,在线上召开(若会议时间和会议地点有变化的,管理人将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大庆市金凤凰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1118

 

 

管理人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东城领秀商服J座4楼

邮编:163000

联系人:李薇薇

联系电话:13039879912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