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证照、印章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19 公 开 人:成都雷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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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雷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公 告

(2025)川0191破12号管8号

2025年9月1日,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作出(2025)川0191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芦鑫对成都雷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熵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9月9日作出(2025)川0191破1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中衡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成都雷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于亨华。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接管到成都雷熵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所有证照及印章。

现依法公告声明上述证照和印章自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之日起全部作废,且自该日之后仍使用作废证照及印章的行为属无效行为,并将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上述财产的保管人或占有人应及时将上述材料移交给管理人,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成都雷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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