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深圳市康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时间:2020-06-01 公 开 人:深圳市司力达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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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康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

《关于提前处置康铖公司资产的方案》

的报告

2020)康铖破管字第97号

深圳市康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债权人会议:

深圳市康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2020年1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深圳市康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康铖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深圳市司力达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康铖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执行职务期间,接管了康铖公司现存于厂房内的数十台机械设备及库存物资,并经宝安法院指定深圳市永明资产评估事务所对上述资产的价值进行了评估。

管理人认为,在宣告破产前对康铖公司的设备及库存进行拍卖处置,可以减少共益债务产生,降低机器设备的贬值幅度,提高职工债权的清偿率,同时也提高后续普通债权获得更多清偿的概率,且未损害康铖公司的合法权益故管理人提议:在宣告破产前即对康铖公司的设备及库存进行拍卖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一条之规定,管理人现将《关于提前处置康铖公司资产的方案》方案内容详见附件1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提请债权人会议表决请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方式表决(填妥后附之表决表/意见函并邮寄回给管理人),逾期则视为同意本方案,但同意本方案不代表债权人放弃任何在本破产清算案件之外对上述资产可主张的权利

特此报告

 

深圳市康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

附:

1、关于提前处置康铖公司资产的方案

2、表决票/意见函;

3、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健菊、罗名港,电话:18824295663、15602983506,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桃花路1号国际互联网金融创业中心5层A1。

附件

附件2:表决票(康铖公司债权人填写).pdf 下载
附件2:意见函(康铖公司股东填写).pdf 下载
附件1《关于提前处置康铖公司资产的方案》-康铖.pdf 下载
(2020-097)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提前处置康铖公司资产的方案》的报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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