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佛山市文明电脑分色制版有限公司送达公告

向佛山市文明电脑分色制版有限公司送达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29 公 开 人:佛山市文明电脑分色制版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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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粤06清申12-9号

佛山市文明电脑分色制版有限公司:

关于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申请你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本院于2025年9月12日作出:1. (2025)粤06清申12-4 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对佛山市文明电脑分色制版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2. (2025)粤06清申12-5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决定“指定广东瀛磐律师事务所担任佛山市文明电脑分色制版有 限公司清算组。”;3. (2025)粤06清申12-6号通知书,通知“你公司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上述法律文书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九月二日


附件

(2025)粤06清申12-6号通知书.pdf 下载
(2025)粤06清申12-9号向债务人送达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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