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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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7-16 公 开 人:广州市科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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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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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强清44-1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佛山市湘宏机械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广州市科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市科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案号: (2024)粤01强清44]。清算组成立以后,广州市科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将由清算组接管。现清算组就强制清算事宜公告如下:

一、广州市科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二、广州市科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返回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清算组将依法采取相关法律措施。

三、广州市科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等)应积极配合清算组进行清算,并承担如下义务: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册、账簿、重要文件等资料,2、根据人民法院、清算组的要求配合清算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3、配合清算组开展其他清算相关事项。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相关义务人将依法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清算组联系方式: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3号南岳大厦13联系人黄铭鸿律师,电话:18820076151

特此公告。

 

○二四年


附件

10-科腾智能-强清受理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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