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金星化肥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说明书

凤阳县金星化肥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说明书

公开时间:2017-10-09 公 开 人:安徽知秋律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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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金星化肥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说明书

 

    1、本招募说明书由凤阳县金星化肥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2、本招募说明书编制目的为希望意向重整投资人了解凤阳县金星化肥有限公司的重整基本情况,并参与重整。

    3、本招募说明书并不当然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在考虑参与债务人重整时,除参考本说明书外,可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等。

    4、本招募说明书并非要约文件,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一、重整情况

    1、重整进程

  凤阳县金星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星化肥”或“债务人”)因未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凤阳县中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向凤阳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的申请。凤阳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3日作出(2017)皖1126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凤阳县中都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金星化肥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7)皖1126破2号决定书,指定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担任金星化肥管理人。2017年7月13日,凤阳县人民法院以凤阳县金星复合肥总厂(以下简称“金星复合肥厂”)与金星化肥高度混同为由,裁定金星复合肥厂财产、债务与金星化肥财产、债务合并处置。金星化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17年7月18日在凤阳县人民法院召开。

  2、债务人概况

金星复合肥厂成立于2001年11月08日,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周远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26704969450A,住所为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经营范围为复合肥、磷肥、复混肥生产、销售。

金星化肥成立于2005年5月23日,目前持有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913411267849388138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住所为凤阳县刘府镇幸福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周远达,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股东及股权结构为周远达占股95.8%,孟晓阳占4.2%,经营范围为复合肥、磷肥生产、销售,化肥销售;自营进出口贸易。

初步评估金星化肥(含金星复合肥厂)的实物资产约0.55亿(不含长期投资、应收账款),根据目前债权申报的情况显示负债约2.2亿(含金星复合肥厂)。金星化肥的主要资产为厂房、土地、设备、存货主要厂房、土地、设备已抵押

评估机构尚未出具正式工作报告,上述评估值可能发生调整,最终值以评估机构正式报告为准。

关于金星化肥的历史沿革及其股权结构现状、经营现状、员工情况、资产和负债情况等详细信息,请意向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通过进一步咨询管理人,或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等方式获取。

  二、招募方案

  1、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上市公司及国内、省内知名企业优先);

2)具有与重整需求相当的经济实力,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包括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化肥行业经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联合参与重整投资的,至少应有一方符合上述条件。

2、重整投资人招募程序

(一)向管理人提交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一式三份(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意向书内容包含愿意进行重整投资的意思表示重整投资方式资金投入计划、履约方式及具体经营方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需提供副本原件审核);

(三)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企业公章)。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联合参与投资的,各公司均须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

三、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03116:00时止。

(二)报名地点:安徽省凤阳县凤凰路310号凤网中心301室管理人办公室。

(三)有意向参与重整的投资者,应在报名时向管理人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大写:佰万元整)。

 名:凤阳县金星化肥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凤阳支行

 号:12230001040013120

管理人对提交的重整投资意向书根据方案优者得原则确定入围重整投资人。未入围的,管理人10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保证金(无利息)。

  联 人:李俊成

  联系地点:凤阳县凤凰路310号凤网中心大楼

   话:15755015105

欢迎各界人士参与金星化肥重整投资。

凤阳县金星化肥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一七年


附件

重整投资人招募说明书20170731 (1).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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