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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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4-08-02 公 开 人:贵州殿邦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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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桐梓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4)黔0322破15号

本院根据桐梓县秸元福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4年8月2日裁定受理贵州股邦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贵州佳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贵州殿邦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应于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9月2日期间向管理人[通讯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星长征尊城8幢14楼贵州佳信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廖浩松(联系电话:15085099134)、谢星星(联系电话:15285220182)]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责州殿邦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案定于2024年9月6日上午9时30分在桐梓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注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昭法定代老人或负青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桐梓县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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