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泰迪视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受理公告

深圳泰迪视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受理公告

公开时间:2021-10-25 公 开 人:深圳泰迪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167次
  • 打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粤03439

本院根据宋升旭的申请,于2021818日裁定受理深圳泰迪视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深圳市卓效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深圳泰迪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深圳泰迪视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11125日前向该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B1410;负责人:朱东泽;联系人:朱嘉璇、朱东泽;联系电话:1533877522615986825835;传真:0755-88917834)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深圳泰迪视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深圳泰迪视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因债权债务简单,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泰迪视】受理公告-20211019.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