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照、印章遗失作废的声明

证照、印章遗失作废的声明

公开时间:2024-08-29 公 开 人:绵阳握野田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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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握野田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有关证照、印章

遗失作废的声明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于2024717日,以(2024)0724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绵阳握野田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717日以(2024)07242号《决定书》指定四川银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绵阳握野田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后,通过电话、微信方式多次与绵阳握野田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剪联系,告知其负有向管理人移交印章、营业执照等的法定义务,但绵阳握野田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剪拒绝向管理人移交。

为维护绵阳握野田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防止印章占用人滥用印章或持印章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确保破产清算程序顺利进行,现管理人在此郑重声明:绵阳握野田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印章(含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等)自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绵阳握野田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之日起(即2024717日)全部遗失作废。因使用上述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与绵阳握野田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及管理人无关,绵阳握野田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对于上述印章作废之前因使用印章形成的法律关系,将由管理人严格审查后再予以确定。

特此声明!

 

绵阳握野田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813


附件

关于握野公司证照、印章作废声明_20240813.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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