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2-09-17 公 开 人: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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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2-10-20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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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皖 01 破 20 号

本院根据许艳训、固始县安固商有限公司的申请,已于2022 年9月1日作出裁定,受理安徽巧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9月14日指定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为安徽巧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安徽巧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安徽巧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28号置地广场A座41层,联系人:程律师,联系电话:13515514434, 郭律师,联系电话:15055152225 )申报债权,并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安徽巧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应尽快向管理人移交企业资产、企业印章和账册等资料,安徽巧成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8 点40分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与高河路 交口)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向本院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或个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鉴于本案案情简单,本院决定根据《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对本案适用简化程序快速审理。

                         0二二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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