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湖南省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

公开时间:2024-08-29 公 开 人:湖南馨康乐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浏览次数:805次
  • 打印

湖南省祁阳市人民法院

   

(2023)湘11212

本院根据龚芙蓉的申请,于20231110日裁定受理湖南馨康乐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730日指定湖南博大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馨康乐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湖南馨康乐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4923日前,向湖南馨康乐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地址:湖南省祁阳市平安街336号;联系人:李国清[电话:13974657667]、周雪峰[电话:13874390199])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湖南馨康乐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湖南馨康乐药品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4929日上午930分在湖南省祁阳市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馨康乐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