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整计划草案的简要说明及征集修订意见的公告

关于重整计划草案的简要说明及征集修订意见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5-06 公 开 人: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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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重整计划草案的简要说明及征集修订意见的

 

                      

2021)川0683破3管发之八十五

 

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

四川省绵竹市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2日9:30召开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辰公司”)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已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分组表决。

因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表决未通过。现管理人将重整计划草案对于职工债权、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做简要说明。

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 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因时下全国新冠疫情形势严峻,加之普通债权人组人数众多,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管理人决定以书面征集修订意见向投资人反馈的形式进行协商。

现将相关信息说明如下:

一、债权清偿方案的简要说明

(一)职工债权的清偿方案

管理人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的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的清偿方案为自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清偿。

(二)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

1.购买住房债权人债权的清偿方案

经重整计划债权人谈判小组住房购房户债权人代表反应,购买住房债权人的核心诉求主要为:一期整改、办证、普通债权清偿,重整计划草案分别对三项诉求制定了方案。

(1)一期整改

    一期整改自进入破产程序以来,一直是政府、法院、管理人关注的重点问题。制定重整计划草案时,一期的整改启动的时间设置为自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30日内。资金来源一是投资人已转入管理人账户的1000万元投资保证金,二是投资人还将另行筹集500万元,总计1500万元投入一期整改,计划工期为9个月。

(2)办证

一期经整改、竣工验收后,投资人、管理人将积极协调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加快办证进度。但办证事宜确实无法明确具体时限,管理人只有将法律规定的720日列明在后,并非一定要720日才办证。

(3)普通债权清偿

    购房户债权人的普通债权主要为逾期交房、逾期办证的违约金,清偿方案为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60日最高清偿3万元,两年内清偿50%,三年最高清偿100%。债权人也可以选择以资产抵债、抵物业费等形式清偿。

2. 购买商铺债权人债权的清偿方案

经重整计划债权人谈判小组商铺购房户债权人代表反应,购买商铺债权人的核心诉求主要为:商铺运营或退回已缴本金,重整计划草案分别对两项诉求制定了方案。

(1)由投资人在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引入第三方商业管理公司或商业服务公司对商业进行整体打造和盘活;

(2)若超过前述期限未引入,则在全体商铺购房户一致同意转让的情况下,投资人将按商铺购房户实际支付的购房款减去已受清偿的金额,向商铺购房户购买商铺,分三年等额支付。

3.其他普通债权人债权的清偿方案

    其他普通债权自重整计划草案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60日内清偿3万元,两年内清偿50%,三年最高清偿100%。

    两年内清偿比例未达50%,则由投资人出借资金补足,其出借的该笔资金作为劣后债权予以清偿。第三年资金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也可以选择资产抵债。

二、向组内债权人征集修订重整计划草案意见

    现管理人通过书面征集修订意见的形式,与未表决通过债权组进行协商。

职工债权组债权人、普通债权组债权人若对重整计划草案有修订意见,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管理人提交书面材料。逾期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对现有的重整计划草案没有修订意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协商、修订重整计划草案

管理人将收集整理职工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的修订意见,向投资人进行反馈,以协商调整计划草案。

(二)再次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待重整计划草案调整后,管理人将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向债权人会议提交。也将组织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再次表决。表决前,管理人将通过短信通知相关债权人。

(三)提交人民法院批准

1.若职工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再次表决符合《破产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通过条件,管理人将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向绵竹市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2.若职工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再次表决,仍未通过,在重整计划草案符合《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第二款的情况下,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

综上所述,重整计划草案的制订和执行旨在使债权人获得最大化的清偿权益。敬请职工债权组债权人、普通债权组债权人充分考虑现实问题,依法维护权益,审慎提出修订意见!

特此公告!

 

 

 

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5月6

附:

1.书面意见送达地址:绵竹林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室(四川省德阳市庐山南路二段189号)联系人:杨律师 18016129806    许律师:15892870437

2.相关问题解答

1)什么是破产?

破产是企业法人丧失债务清偿能力,为概括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理债权债务而设定的法定程序。破产程序要解决的是全体债权人的债权清偿,而非单独清偿某部分债权人的债权。而根据《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债权清偿顺序为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税收债权、普通债权。

2)重整与清算的区别?

重整是通过引入投资人,重新激活债务人的经营能力,使得债权人得到更多的清偿。清算则是以债务人的全部债权为基数,在其资产变现后,按顺序和比例进行清偿。按照林辰公司的资产清算评估价值,按目前清偿率测算结果(未计算债权人和债务人股东通过诉讼确认债权的增加部分),普通债权清偿率为46.28%,即10万元的普通债权只能获得46280元的清偿。

3)重整不成的法律后果?

若因投资人撤回投资方案、重整计划未获得法院批准及其他法定终结重整程序的原因,则债务人将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债权清偿按破产清算实施。需待债务人资产变现后,由管理人制定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破产清算需要考虑的实际问题:一是变现价值可能低于评估价值,二是变现周期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

4)破产清算程序中,购房户债权人所购房屋怎么办?

    管理人前期已公告通知全体购房户债权人继续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根据《破产法》第十八条之规定,合同继续履行。待一期住房和商铺经整改、竣工验收后,由管理人向购房户债权人进行交付。

5)什么时候启动一期整改?

若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则由投资人在30日内启动一期工程的整改,计划整改和竣工验收工期为9个月。

若重整计划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债权人将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管理人将依法启动一期的整改。但经测算,一期整改费用预估为1500万元,管理人参与遴选时承诺在1000万元额度内垫付。为避免整改工程因资金不足而停工,管理人将对外借款500万元,或在债务人资产变现后,再启动一期工程的整改。尚需考虑借款情况和资产变现情况,暂时无法明确具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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