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基恒诚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深圳市中基恒诚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2-06-30 公 开 人:朱光好
浏览次数:3058次
  • 打印

关于深圳市中基恒诚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债权的公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121日依法受理深圳市中基恒诚贸易有限公司(下称中基恒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案号:2022)粤03破97],并于20224月12日指定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担任中基恒诚公司管理人,周玲英律师为负责人,负责破产清算工作。                

经管理人调查,截止2022年6月30日,中基恒诚公司尚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上统称职工债权)的总额为人民币141972.11元(详见情况见职工债权清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至2022年7月15日止。

职工债权人从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管理人更正,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示。

                        深圳市中基恒诚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附:职工债权清单

附件

中基恒诚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