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破产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破产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30 公 开 人: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合并破产案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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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贾伟杰 联系方式: 15983773555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0-2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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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破产案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嘉美破管字39号

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简称:嘉美印染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杜江于2024年05月09日向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提出对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9日作出(2024)川1303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2024年6月21日以(2024)川1303破字第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明炬(南充)律师事务所担任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岳建民。

2024年8月19日,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川1303破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南充嘉美环保有限公司、南充易安纺织有限公司、南充嘉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南充金华纺织有限公司、南充银珊印染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在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进行实质合并审理。同日,以(2024)川1303破1-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明炬(南充)律师事务所担任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南充嘉美环保有限公司、南充易安纺织有限公司、南充嘉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南充金华纺织有限公司、南充银珊印染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岳建民。

管理人进场接管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后,对资产进行了梳理并委托评估公司进行了评估,对账务进行了接管并委托了审计机构进行审计。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进行了审查。2024年9月25日,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管理人认为,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具有重整价值,2024年7月18日,在全国企业重整网上发布了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经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现再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进行投资人招募。现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基本情况

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于2002年8月28日经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3740033748R;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祖林;注册地址:南充市高坪区都京街道办玉皇路1号;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印染布、服装;经营纺织品及原辅料;机电产品及配件;进出口业务(经营范围中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充嘉美环保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3日经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3MA6291FH64;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祖林;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都京丝纺工业园;经营范围为:环境绿化工程、市政工程、排水工程(凭资质证书经营);处理钻井废水、气田废水、压裂酸化废水、压裂返排液服务;销售:环保工程设备、机械设备;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充金华纺织有限公司于2003年5月8日经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23749606565U;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祖林;注册地址:四川蓬安工业园区河舒食品轻纺园;经营范围为:对外贸易经营(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不得经营)。生产、销售棉纺织品,纺织原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充易安纺织有限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经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3092121714X;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祖林;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都京丝纺工业园;经营范围为:纺织原材料贸易,纺纱、织布生产销售,纺织工程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充嘉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15日经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36948396517;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黄祖林;注册地址:南充市高坪区都京街道办玉皇路1号;经营范围为:服装、纺织品及原辅料、机电产品及配件、机械产品及配件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南充银珊印染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日经南充市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成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303MAACKFXF90;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世华;注册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都京街道办事处玉皇路66号8号楼-1至2层;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装制造;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服装辅料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相关情况披露

(一)嘉美公司及关联公司资产经评估公司初步评估为,在重整状态下的价值为54326.72万元,在清算状态下的价值为29873.96万元。

二)经初步尽职调查,嘉美印染公司对外投资的情况如下:1.南充易安新材料有限公司55%的股权;2.南充嘉陵中成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的股权(已经被司法拍卖);3.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的股权(已经被司法拍卖);4.南充市顺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2727%股权;5.南充嘉乐印染科技有限公司35%的股权(由罗凡云代持);6.南充易安纺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合并破产);7.南充金华纺织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合并破产);8.南充嘉美环保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合并破产);9.南充嘉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合并破产);10.南充银城物流有限公司80%股权。

南充易安纺织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情况核实如下:1.南充银珊印染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合并破产)。

南充金华纺织有限公司、南充嘉美环保有限公司、南充嘉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南充银珊印染科技有限公司没有对外投资情况。

嘉美印染公司对外的股权投资没有评估,不作为投资人投资参考的依据。

四、招募须知

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或承诺,管理人有权随时终止投资人招募。

3.本招募公告所列明的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承担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资产负债、经营情况等现状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保证责任。

4.投资人如需了解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资产评估、债权申报、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或对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需提交报名申请、并向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缴纳尽调保证金。

5.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且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视为对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资产、债权债务、涉诉涉仲裁、税收缴纳、实际使用情况、已知或未知的投资风险、未转重整程序等)完全了解且认可,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请投资人审慎参与。

6.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7.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三、投资人招募条件

1.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2.投资人须具备与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经营规模相匹配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3.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4.符合前述条件的多名投资人可作为联合体参与投资,但需书面说明各自在参与重整中的权利义务分配等,联合体中的牵头方需符合上述第1、2、3项条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承诺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且均须按管理人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文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投资人招募。

对投资人资质有疑问或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资的,请在报名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管理人对投资人资质仅作初步形式审核,不视为管理人对其资质最终的认可,若投资人最终因未符合投资人资格,导致投资未成功,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招募流程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期限

拟报名的投资人应不迟于2024年10月20日17时按照本公告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材料

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照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障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1)本轮招募时间

投资人提交报名材料的时间应于2024年10月20日17时前(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延长时间),投资人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或将报名材料邮寄、现场递交到指定地址,前述截止时间以管理人所指定的邮箱接收时间或收到文件为准。

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各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确定牵头成员,由牵头成员汇总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

投资人必须是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其应提交如下报名材料:

1)报名书(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一);

2)保密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二);

3)投资承诺函(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三);

4)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没有涉嫌具有重大违法行为正在处理中、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四);

5)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介绍(含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基本情况);

6)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盖章,见附件五)、授权委托书(原件盖章签字/签章,见附件六,如有)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有);

7)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若报名主体存续时间不足一年,应提供控股股东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合并口径财务报表;

8)投资人应提供资金实力证明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证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等)以及产业背景证明材料;

9)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可以由牵头成员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以及联合体在为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开展技术合作和助力业务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优势。

10)投资人为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各项报名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加盖投资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投资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有效报名材料。

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投资人报名参与投资人遴选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对管理人工作造成的实际损失责任。

2)尽调保证金

投资人应当在报名同时向管理人账户缴纳尽调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尽调保证金应交付至管理人账户;

户名: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高坪区支行

账号:951136013057518888

提交报名材料时,应一并附上尽调保证金缴纳凭证。投资人未按时足额缴纳尽调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投资人招募。

4)报名材料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15983773555@qq.com或49531903@qq.com

材料接收地址:南充市嘉陵区耀目路光彩大市场北区三幢301号四川明炬(南充)律师事务所

收件人:贾伟杰,联系电话:15983773555。

(二)初步审查阶段

投资人按照本规定向管理人正式报名且缴纳尽调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投资人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招募条件,管理人将在收到报名材料及尽调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书面通知;如需要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初步报名材料及尽调保证金后2个工作日内通知其补充提供,投资人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补齐,如全部材料审查通过的,管理人将对投资人进行书面通知。通过审查的投资人需在管理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报名材料纸质复印件(一式二份)提交至管理人处。

(三)尽职调查阶段

通过初步审查、缴纳尽调保证金并且提交保密承诺函的投资人可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管理人将积极配合。管理人有权对投资人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或实地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尽职调查阶段,通过资格审查的投资人可以通过吸收新成员或调整现有成员结构的方式来提高竞争力,也可以与其他取得投资人竞选资格的投资人自行磋商调整成员结构。但调整后的联合体仍需符合报名条件。否则,自动丧失投资人竞选资格。调整后的联合体成员中,已报名的成员需提交新的报名意向书,新加入的成员需提交全部报名材料。

(四)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

投资人完成尽调后,最迟应于2024年10月28日17时00分前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原件(十套)及电子版扫描件(一套)(均应密封),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投资人情况介绍

投资人的综合实力介绍,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是否具备经营和管理能力等。

2、偿债方案介绍

1)投资人偿债总金额的报价需要以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的重整状态下评估价值及清算状态下评估价值作为参考。因嘉美公司及关联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对外投资没有评估,不作为投资人偿债资金的参考。

2)偿债方案中应体现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等。

3)在职工债权的清偿方面是否有更优的方案。

4)其他偿债方案等。

3、经营方案介绍

1)投入生产经营的规模,包括资金、产能、招募的人工等。

2)恢复生产的时间进度。包括继续或更新使用原有设备还是重新购买新设备等。

3)销售订单、渠道介绍。

4)其他生产经营方案等。

4、重整投资方案其他内容

1)投资人自己倾向的重整模式,比如:股权式重整还是其他方式的重整等。

2)原出资人权益调整等。如股权式重整,对原出资人是否预留股份等。

在《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截止时间前,投资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但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投资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重整投资方案》的书面通知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投资人对《重整投资方案》的修改内容作为《重整投资方案》的组成部分,并最终以提交期限届满前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版《重整投资方案》为准;如此前版本中存在承诺性内容或承担义务的,则除非投资人后续版本中明确予以撤销,否则相关承诺或所承担的义务仍然有效;提交期限届满后如需再次修改《重整投资方案》则需经管理人书面同意。管理人在收到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后,可通过协商方式,与投资人就《重整投资方案》的细节等进行沟通。

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同时,投资人应同时向管理人指定的账户支付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此前已缴纳的尽职调查保证金转化为投资保证金的一部分,即投资人届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应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万元)。

投资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在2024年10月26日17时00分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投资人招募。

(五)投资人的遴选

若本次招募仅有一名投资人报名、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汇报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与该家投资人进行磋商性谈判并签署《投资协议书》(但该《投资协议书》不构成管理人对投资人的承诺)。

若本次招募有两名或更多名投资人报名、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汇报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建评审小组对投资人进行遴选,或采取其他方式来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无论采取什么方式来确定的投资人,管理人根据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制作的重整投资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由分组的债权人表决通过。其实,重整投资人的选择最终是由债权人选择。

(六)保证金的处理

投资人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之后、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其已支付的尽职调查保证金。

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后,如在选择过程中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投资人未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情形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其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

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之后,如在选择过程中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但因自身原因退出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重整、或存在其他违反《重整投资方案》或《投资协议书》的行为的,管理人将不予退还投资人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且投资人应就前述行为依法承担责任。

若投资人以联合体方式报名,在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投资保证金时,应由牵头方支付尽职调查保证金/投资保证金。

五、其他事项

1.投资人报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本次招募公告的要求,调查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的相关信息(如资产负债情况、应收应付情况、税收缴纳等)、委托代理、保证金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招募。

2.本公告不构成对嘉美印染公司及关联公司投资的要约,不具有意向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本招募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各种因素可能导致的不可预期变化,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变更招募公告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工作。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管理人招募/招募及遴选投资人的全部过程均接受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的监督。

4.若本招募公告中有技术性计算失误或者笔误等非实体性错误,管理人有权进行解释和调整。

特此公告。

 

                          

 

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南充嘉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南充嘉美环保有限公司、南充金华纺织有限公司、

南充易安纺织有限公司、南充银珊印染科技有限公司

合并破产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破产案投资人报名书》;

附件二:《保密承诺函》;

附件三:《投资承诺函》;

附件四:《无重大违法行为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承诺函》;

附件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附件六:《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破产案投资人报名书》;    

 

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破产案

投资人报名书

 

 

 

 

 

 

 

 

报名主体

名称姓名):

报名形式:

□联合体报名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牵头成员:

联合体其他成员:

□单体报名

 

财务状况

截至       日,本单位(人)资产总额为        亿元,净资产为           亿元。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相关信息、文件发送至上述电话、邮箱及地址的,均视为有效送达

 

 

投资

意见

本单位人)已充分知悉并了解《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破产案投资人招募公告》内容,承诺符合该公告所要求的投资人报名条件。

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且不存在重大隐瞒或遗漏,本单位(本人)自愿参与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破产案投资人的招募,已经获得本单位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退款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投资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二:

保密承诺函

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管理人公司管理人:

本单位(人)拟参与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 关联公司投资人招募(含尽职调查),承诺对知悉和获取(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通过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口头或书面、电子传输等形式知悉和获取)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该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业务、财务、人员等非公开信息,且不论该等信息是否标注保密。

本单位(人)承诺:

(一)不会将任何前述信息用于参与投资人招募和遴选(含尽职调查)之外的任何目的。

(二)未经管理人授权,不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出售、公布、复制保密信息或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本单位(人)保证遵守本函约定的保密义务,并对本单位(人)违反本函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投资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附件三:

投资承诺函

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管理人:

本单位(人)承诺,本单位(人)具备参与本次投资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若本单位(人)最终被确定为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投资人,将全面充分依照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特此承诺。

 

 

 

 

投资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附件四:

无重大违法行为和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承诺函

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管理人:

本单位(人)承诺,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况,目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特此承诺。

投资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附件五: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身份证码:    在本单位任职务   ,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投资人(盖章):

 

    

注:√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

√单位要写全称,并加盖公安机关备案且现行有效的公章;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背面

 

附件六:

授权委托书

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管理人:

委托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特委托上述受托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投资人招募事宜。受托人的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授权内容如下:

1.代表委托人向管理人提交资产投资人招募报名材料;

2.代表委托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人招募报名资料、投资方案;

3.代表委托人参加磋商、谈判、遴选并发表意见等;

4.签署、递交、接收和转送投资人招募的各类文件及资料;

5.处理其他与投资人招募事宜相关工作。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出具之日起至委托事项办理完结之日止。

特别说明:受托人在管理人投资人招募事宜中签署的所有文件及处理的所有事务,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资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

                                                     


附件

嘉美印染及关联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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