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京东拍卖平台处置广州市澳之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1笔对外应收债权的通知(第三次拍卖)

关于在京东拍卖平台处置广州市澳之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1笔对外应收债权的通知(第三次拍卖)

公开时间:2025-04-17 公 开 人:广州市澳之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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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京东拍卖平台处置广州市澳之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1笔对外应收债权的通知

(第拍卖

2024)澳之星破管字第33-5

广州市澳之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各债权人、社会公众: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24日依法作出(2024)粤01破申3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市澳之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之星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7月4日作出(2024)粤01破213-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担任澳之星公司管理人,负责人为余关宝。

澳之星公司1笔对外应收债权(应收吴明山罚没款70037.10元及相应资金占有损失费、迟延履行金)已于2025年4月12日10时至2025年4月13日10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因无人出价而流拍。

根据澳之星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澳之星公司财产管理及变价方案》,管理人拟于2025年4月25日10时至2025年4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权的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澳之星公司1笔对外应收债权(应收吴明山罚没款70037.10元及相应资金占有损失费、迟延履行金)(第三次),详情如下:

关于澳之星公司1笔对外应收债权(应收吴明山罚没款70037.10元及相应资金占有损失费、迟延履行金),本次拍卖起拍价12256.45即按第二次拍卖起拍价24512.99元的50%,保证金1500元, 增价幅度200元及其整倍数。详细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等情况请打开如下链接查阅:https://paimai.jd.com/308363382

现特通知各债权人,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此通知。

 

 

广州市澳之星商贸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417

 

 

 

 

 

 

 

附:管理人联系方式: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9号中国市长大厦19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 石律师(18026276204)

 

 


附件

33-5澳之星公司-拍卖通知-对外债权(债权人)第三次.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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