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鄂钢附属企业总公司祝建荣职工债权的公示

关于湖北鄂钢附属企业总公司祝建荣职工债权的公示

公开时间:2024-03-16 公 开 人:湖北鄂钢附属企业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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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鄂钢附属企业总公司祝建荣职工债权的公示

2020730日,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20)鄂07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湖北鄂钢附属企业总公司、鄂州飞亚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钢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实质合并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0829日指定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13家企业的管理人。

在破产程序推进过程中,祝建荣向管理人申报了947530.67元职工债权,管理人未予认定。后祝建荣提起债权确认之诉,经湖北省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最终确认祝建荣的职工债权金额为83130.64[案涉文书分别为:(2023)鄂07民初7号民事判决书、(2023)鄂民终763号民事判决书]。管理人依据前述生效判决,确认祝建荣对湖北鄂钢附属企业总公司享有职工破产债权83130.64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管理人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湖北鄂钢附属企业总公司管理人

202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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