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企业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企业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知

公开时间:2022-08-10 公 开 人: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2513次
召开时间:2022-08-26 09:30
  • 打印

各位尊敬的债权人:


202122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天津二中院”)依法裁定受理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企业(以下合称“城建集团”)重整案,并指定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经天津二中院决定,城建集团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2826日上午930分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以下简称“重整信息网”)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会议议题为表决《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2022826930分前,债权人可登录重整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或微信搜索小程序“债权人会议”,输入重整信息网12368平台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进行会议测试,查阅并下载会议文档,并可在2022826日登录重整信息网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会详情请见《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企业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须知》及《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七家企业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操作手册》。

本通知由天津第一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第二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天津第三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等16家城建集团重整企业管理人授权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

特此通知。

 


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年八月十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