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怒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关于长沙怒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公开时间:2025-01-15 公 开 人:长沙怒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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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沙怒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印章、营业执照作废的声明

2022725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长沙怒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审理,2023116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指定湖南东方阳光律师事务所湖南银顺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联合体作为本案的管理人。

自管理人接受指定以来,通过各种途径未能与长沙怒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未能接管到长沙怒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及其他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长沙怒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及其债权人的权益,确保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破产清算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营业执照单位公章、财务印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者其他违法事项。管理人声明:长沙怒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及其他印章(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等)2023116起作废。自,2023116日起,因上述作废证照、作废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均不能对长沙怒醒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产生法律效力。

特此声明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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